本是維護法律正義的律師中也有害羣之馬。日前,河南省汝州市的一位律師就因參與黑惡勢力,糾集指揮他人犯罪而被判了刑。
據法制日報報道,這個律師名叫郭振偉,供職於汝州市某律師事務所。1999年8月12日下午4點多,郭振偉的妻子乘車從鄭州返回汝州,車開到登封市大金店鎮陳樓村路段時,將村民何朝之女何閃閃撞傷後逃逸。何朝立即攔了一輛轎車追趕。追上後,何朝與肇事司機扭打在一起,郭振偉的妻子連忙打電話通知郭振偉。不一會兒,郭振偉糾集一夥人趕到現場,其中兩名打手持砍刀將何朝砍傷,其餘的人一哄而上,對何朝進行毆打,致使其全身損傷二十餘處。後經法醫鑑定:何朝屬重傷,傷殘程度八級。
另一件事發生在1999年3月27日。起因是汝州市三合電子機械廠廠長楊某在與汝州市工商局某工商所所長魯某飲酒時,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將魯打傷。事後,魯某通過其外甥找到郭振偉,讓郭找人向楊某索要賠償。於是,郭振偉率裴保奇、高亦偉、王亞濤等人持械來到三合電子機械廠,打傷職工潘某、尚某,砸壞門窗、玻璃、桌子等物,致使該廠無法正常生產,造成經濟損失數萬元。
日前,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以倪利亞(在逃)、郭振偉、王六傑爲首的汝州市黑惡勢力團伙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並以故意傷害罪、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郭振偉有期徒刑12年。涉案的其他16名被告人中,1人被判處死判,1人被判處死緩,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另13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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