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和國務院多年來三令五申要減輕農民負擔,正在推進的農村稅費改革也正是以此爲第一要務。然而,率先進行改革的一些地方卻違反農村稅費改革政策,又開始向農民亂收費。他們爲何明知這根“高壓線”碰不得,卻還要鋌而走險?
付井村冀明國:“附加少、債務重,不找農民我找誰。”
安徽省霍邱縣高塘鎮付井村因擅自加重農民負擔,且組織村組幹部上門徵繳農業稅費,日前被有關部門查處。
田大英、劉鳳祥等村民告訴記者,他們雖然拿到了農民負擔監督卡和農業稅費納費通知單,但村裏在催收2002年度稅費時,完全將這個卡、單置之一旁,而是把各種稅費捆綁起來,按每人110元的標準徵收。按這個標準,等於從每個農民頭上多拿走了30多元。
付井村村委會主任冀明國承認這樣做違反了農村稅費改革政策的有關規定,但他覺得“自己也是一肚子苦水”。“我們村2000多口人,基本上靠務農、打工爲生。農村稅費改革後,村裏可用的資金除了農業稅附加滿打滿算是2.8萬元外,不再有任何其他來源,靠這點錢,村級三項支出(村組幹部報酬、五保戶供養和辦公經費)根本沒辦法保證。實際上,最近3年,村組幹部沒能從村裏拿到一分錢報酬。”
“村裏欠下的債務負擔更爲要命。”冀明國說:“付井村的各種債務多年累積下來,總額約40萬元,而且一般都是利息二、三分的私人高利貸,債主幾乎天天上門催逼,一刻不得安生,這次到農民家裏清繳稅費,就有債主跟着一同前往。”
“村子要轉,債務要還,不找農民我找誰?”冀明國問。
(採訪附記:安徽省農民負擔監管部門和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幹部說,按稅改政策,一是絕不允許鄉村幹部上門徵繳稅費,擅自加碼更要嚴肅查處;二是安徽省爲緩解村級財力困難出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省級財政每年拿出專項資金補貼到村等;同時規定稅改後不允許再出現新的負債。但從付井村的財務情況看,它在安徽省稅改後的第二年即新增負債約17萬元,償付債務利息高達5萬多元。)
塘南村王煥倉:“改革初期後遺症,錢只能從農民頭上拿。”
肥西縣嚴店鄉塘南村農民去年以來連續赴市、縣上訪,反映村裏對拖欠稅費的農民徵收嚴重超標的滯納金等問題。
村民王世江向記者出示了這樣一張收據:他在2000年夏秋兩季先後拖欠稅費420元,到2001年就收取滯納金84元,2001年的夏季稅費拖欠,到年底滯納金達到21.5元。而在王世江的“安徽省農業納稅通知書”上清楚地寫着:“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滯納稅款總額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塘南村村委會主任王煥倉對此直言不諱:“收取標準是每拖欠100元就罰款20元,這樣做確實違反了政策規定,但也是沒辦法的辦法。”他說,稅改後各種收入渠道被堵死了,稅費一拖再拖,鄉里連發工資都有困難。尤其這兩年外出打工人數增多,全村有30多戶農民舉家外出打工,拋荒耕地200多畝,這部分稅費基本沒辦法徵收。但農業稅作爲一項政治任務,必須保證按時足額完成。在農民拖欠稅費的情況下,不足部分只得靠村裏預先借債來填平補齊,村裏因此累積負債20多萬元。“但九九歸一,錢最終還得從農民頭上拿。”
當記者徵詢爲什麼在徵繳2002年的“預收抗旱排澇電費”時,塘南村在鄉里標準的基礎上每畝又加收了10元?王煥倉說,2000年剛實施農村稅費改革時,塘南村上報的計稅土地面積爲2998畝,但二輪承包的實有土地面積只有2740畝,空報的258畝承包地的農業稅費,只有分攤到各家各戶。由於這個原因,不只是“預收抗旱排澇電費”一項,塘南村農民承擔的所有農業稅費都因此水漲船高。王煥倉說:“這是一步錯,步步錯,明知因此加重了農民負擔,現在要徹底糾正也很難。”
(採訪附記:安徽省農民負擔監管部門的幹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爲,塘南村典型地反映出當前農民負擔反彈的特點和動向。一是改革初期政策把關不嚴,形成後遺症,農業稅計稅面積大於二輪承包土地面積、農業稅計稅常產過高等均屬此類;二是《農業稅納稅通知書》《農業稅完稅證》《農民負擔監督卡》填寫、開具不規範,甚至藉此給加重農民負擔行爲披上一層合法外衣;三是來自行業性的亂收費,如農民建房、農機、水電等成爲加重農民負擔的重點領域。)
肥西縣兩名校長:“不收費怎麼辦學。”
來自安徽省農民負擔監管部門的信息顯示,自2002年上半年開始,涉及農村義務教育亂收費的舉報逐步上升,已佔安徽省涉農收費舉報總量的七成左右。
在肥西縣高劉鎮二中,校長徐德羣坦陳,上學期他們是按每個學生280元的標準收取的學雜費,與稅費改革前的收費標準基本相當,遠遠超出了安徽省規定的140-160元的中學收費標準。在肥西縣聚星小學,校長李忠胤也告訴記者,每個學生不足100元的小學收費標準僅僅在2001年下半年執行了一個學期,然後就恢復了農村稅費改革前每學期160-180元的水平。
農村義務教育收費爲何屢禁難止?徐德羣說:“首先是收費標準制定過低。我們這兒在校學生1490多人,在崗教職工66人,若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每學期再節省也得十幾萬元。但按現在規定的標準,每個學生每學期的雜費只有70元,這筆錢能維持運轉已經勉爲其難,建設和發展根本無從談起,更不要說償還前幾年基礎設施建設遺留下的大量債務。
更重要的是教師的收入壓力。徐德羣、李忠胤說,稅費改革前很長一段時間,農村教師工資的四項基本工資由鄉鎮負責,地方補貼則依靠學校收費自行解決――實際就是靠向農民多收費來解決。2001年9月以後,安徽省爲確保工資發放,將農村教師工資統一上劃到縣級發放,但鑑於各地地方財力不同,同時明確確保的只是四項基本工資,地方補貼仍由各地視實際情況決定。
李忠胤說:“縣、鄉財政現在都很困難,怎麼可能拿得出這部分錢?要麼就是每人每個月少拿200多元,這相當於一個普通農村教師工資總額的1/3;要麼就違反政策提高學雜費收取標準。”
徐德羣說:“尤其讓大家心理不平衡的是,有的地方教師工資缺口沒人問,公務員的工資卻由財政上補足了。教師有怨氣,校長更爲難。想來想去,只能自己想辦法,重新回到收費的老路上去。政府既然在財政上不能補貼,對我們收費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以至形成這樣一個惡性怪圈:亂收費-被舉報-退賠-再收費。”
(採訪附記:安徽省農民負擔監管部門和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說,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是農村稅費改革的第一要務,經費不足絕不是向農民亂收費的藉口。安徽省爲解決稅改後的經費不足等問題,已經出臺實施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如化解歷年拖欠工資、將農村教師工資收歸縣級發放等等,但限於當前經濟發展水平,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新體制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事實上,既使在目前農村義務教育領域亂收費屢禁難止的情況下,不少地方通過採取措施,如堅持“公務員和教師在工資政策面前一律平等”等,已經有效制止住了亂收費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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