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本市首例文化行政執法強制執行案近日由市二中院執結。該院執行庭法官對一家未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聘用無證演員進行營利性演出的文化娛樂公司,採取依法查封、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費、發債權憑證等強制措施,最終迫使該文化娛樂公司履行了行政處罰,共計執行罰款及滯納金96000元。
被執行人本市某文化娛樂有限公司未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在2001年2月至9月期間擅自設立營業性演出單位,聘用無證演員,非法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70場,平均每場收入248元,違反了《天津市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市文化市場稽查隊於2001年12月5日對其下發了文化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給予其沒收非法所得17388元並罰款人民幣69522元的行政處罰。但該娛樂公司對行政處罰決定書不予理睬,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請複議或起訴,也未履行處罰決定。爲了維護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的權威性,市文化市場稽查隊於今年1月14日向市二中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市二中院審查認爲,申請執行人市文化市場稽查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具有合法性,故應予准許,其申請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故裁定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準許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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