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記者關切
昨天,有關方面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出“貪官贓物拍賣公告”稱:本月25日,受遼寧省財政廳委託,由遼寧省人民檢察院主辦,遼寧省拍賣行等幾家拍賣公司協辦,將對“慕馬案”案件部分沒收物品依法進行拍賣。屆時,拍賣在瀋陽、大連和成都三地同時進行,瀋陽將進行5場。
拍賣房產最引人注目
記者從有關方面瞭解到,這次拍品中有幾處引人注目的房產,其中,貪官在瀋陽的兩處房產分別是位於和平區青年大街萬科紫金苑的332-2號A座3-3-1號和332-2號A座1-4-1號,面積均爲152.06米,起拍價分別是3470元/平方米和3220/平方米。
這兩套住宅房齡均在三年以上,如今這裏早已是人去屋空,房門緊閉。瀋陽人都知道,萬科紫金苑是瀋陽市的高價樓盤,當時的房價應在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但據說,貪官們通過各種關係,是以很低的價格買下的。貪官購置這兩套住宅後進行了豪華的裝修,但在這裏住的時間並不長,房子多數時間處在閒置狀態。
目前,由於這裏的商品房價格不菲,此次即將拍賣的這兩處住宅估價都在4000元/平方米以上,因此,明顯偏低的起拍價將會吸引衆多的買家。
此外,在瀋陽房產中,還有紫金苑裏面積爲22.62平方米的一處車庫,起拍價爲4000元/平方米。位於五愛市場西區的兩處面積分別爲4.5平方米的檔口,起拍價爲4500元/平方米。
據遼寧省拍賣行的工作人員介紹,人們對兩處住宅的關注程度勝過其它房產。房產拍賣的競價梯度爲每平方米10元。
郭貪官竟忘了成都的房子
據瞭解,將拍賣的成都的這套房子,大約是五年前才購買的,這套公寓位於中央花園三期金裝版二區83-2-4B,是三室一廳,面積約90平方米。當初的房價是每平方米2000元,現在初步估計總價不會超過10萬元人民幣,到時拍賣的底價也不會太高,只有估價的一半。這套房子的主人是“慕馬案”要犯———原瀋陽市財政局副局長、瀋陽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郭久嗣的住宅。他想在退休後回成都作養老之用的。郭久嗣是四川人,已被執行槍決。這套住房購於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裝修後一直無人入住,案發後被司法機關罰沒。
有消息說,雖然房間內的地板和衣櫥上已積滿了灰塵,但也難掩主人當初豪華的裝修,在廚房的竈臺上還擺放有一個電飯鍋。隨同前往的拍賣中心工作人員說,這套房子至今還未有人入住過,但在查封之前,房內的空調、沙發、抽油煙機等家居用品是一應俱全。
該房面積僅90餘平方米,位置也不好,貪官怎麼會看上這樣的房子?據知情人介紹,當初購買之時,成都五大花園正“火”。貪官經人勸說後,委託他人買下該房並裝修,隨後一直放在那裏,自己也忘了這套房子,直到事發之後纔想起。
郭在“慕馬大案”中是一個重量級人物,1992年至2000年7月,郭久嗣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股票3.4萬股,多次索要或者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271.92萬元、美元2.5萬元、港幣6萬元,並因受賄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達人民幣768萬元。
小件物品價格極低
除了房產外,記者還了解到很多物品在拍賣之列,有弗蘭德檯球用品、進口跑步機、健美騎士機、健腹器等運動器材。這些運動器材中還有名毛皮高爾夫球杆和釣魚用具,貪官們在穩坐釣魚臺的時候,沒有想到的是,他們用於休閒享樂的物品有朝一日會擺在拍賣臺上。
拍品中還有背投電視4臺,各類空調13臺、音箱、VCD機、DVD機、功放、攝像機、錄放像機等各類家電。還有各類手機、電腦、商務通等通訊器材,以及衛生間潔具、沙發、牀、大衣櫃、寫字檯等40多種類的傢俱。
此外,各種國產、進口名錶、名酒、金銀手飾品、工藝品、金箔畫、郵品、紀念幣、字畫、皮具、服裝及日用品700個標的也將進行拍賣。
由於拍品較多,拍賣行的工作人員很是忙碌,記者沒有看到這些小件物品的拍品清單,但據遼寧天啓拍賣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次拍賣的物品價格普遍低的可憐,起拍價從幾十元到上萬元不等,“一個手機的起拍賣價只有一百元,一臺背投的起拍價只有兩三千元。”
據瞭解,這次拍賣會在瀋陽、大連、成都三地同時進行。在瀋陽將進行五場,從本月25日開始到27日,分別在遼寧省拍賣行、遼寧天啓拍賣有限公司、遼寧公務拍賣行有限公司進行。競買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保證金辦理競買手續。保證金根據所要競買的物品不同而不同。比如,參加房產拍賣的保證金至少也要一萬元,而其它物品保證金初步定在5000元。
能否有拍品流標
據介紹,這次拍賣引起人們的極大興趣,昨天,進行這次拍賣的幾家拍賣行的熱線電話不斷。一位機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將要參加拍賣會,她並不想在拍賣會上買到什麼有用的東西,這個案件在我國反貪史上很有警示意義,買些小玩意回去,也算是留給後代反腐敗的活教材。
慕馬大案”主犯之一、鉅貪馬向東的169件贓物,前不久在南京國信大酒店被公開拍賣。參加登記的競拍者共有400多人。整個拍賣會歷時4個多小時,共有158件拍品成交,成交總金額近80萬元,但仍有一些物品流拍。那麼本次拍賣會不會出現流拍的現象呢?
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說,對馬向東贓物的這次拍品的起拍價是由委託和被委託雙方商定的,爲了使拍賣都能順利地找到買家,起拍價都定得很低。這些物品雖然都是舊物,但多數都在八成新,一些物品還從來沒有用過,單從物品本身來說,可以說是“誰買誰便宜”。但他同樣不能保證所有物品都能拍得出去。分析原因,由於人們對貪官深惡痛絕,像服裝等他們使用過的物品很可能會讓人感到晦氣。不過這位人士肯定地說,房產幾乎沒有流拍的可能,因爲他們的起拍價實在是太低了。
當然不排除有不少人要抱着“討點便宜”的心理過來看看的,起拍價很低的小物件和實用性很強的拍品引起了人們的興趣,因爲從馬向東的贓物拍賣情況來看,人們對於起拍價爲幾十元上下的皮夾、珍珠項鍊等尤爲關心,這些拍品基本全部成交。如15元起價的胸針、30元的珍珠項鍊、掛件等,均已高出三四倍的價錢拍出。此外,起拍價540元的進口照相機、120元的小錄音機等均成爲搶手貨。
拍品預展下週進行
據瞭解,此次拍賣會已運作了很長時間,很多拍品是在春節前就已從各地運到各拍賣公司。昨天記者看到,參與本次拍賣的幾家拍賣公司正在緊張地進行着準備工作,各家拍賣公司正在將要拍賣的物品進行包裝,準備運往展廳。
拍品的預展現場設在金劍大廈三樓多功能廳和3個教室內,總面積400平方米左右,時間爲2月19日至2月24日。由於拍品還沒有運來,這裏顯得空蕩蕩的,工作人員正在進行着布展前的準備工作,展品可能在今天開始運來,整個布展工作將在本月19日前完成。
工作人員分析說,考慮到“慕馬案”的影響巨大,屆時前來參觀的人不會少,當中可能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參加競買的意向,但他們會對展品產生濃厚興趣。另外,記者還了解到,預展對參觀者不收取費用。
據瞭解,這次拍賣的物品都是分件或是成套拍賣,不進行整體拍賣,當然,如果哪個買家原意一件一件地納入囊中,拍賣方面不會干涉,“這種可能好像不會發生,因爲這些物品沒有炒作的價值。”
新聞背景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墮落的軌跡
自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的13年間,馬向東利用他先後擔任遼寧省瀋陽市商業局局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兼市商辦主任、市長助理、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條件,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單獨受賄人民幣341萬餘元、美元23萬餘元、港幣11萬元和價值人民幣10萬元的內部職工股,同寧先傑等人共同受賄人民幣7.8萬元、美元50餘萬元及其他財物;同寧先傑、李經芳共同貪污公款美元12萬元,每人分得美元4萬元;他還挪用公款美元39.8萬餘元,指使寧先傑、李經芳等人私自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歸個人使用。馬向東對司法機關從其家中搜出價值人民幣1068.6萬餘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1999年10月,馬向東被依法逮捕。一同被逮捕的還有寧先傑、李經芳。
對馬向東等人問題的深查細究,揭開了時任瀋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慕綏新的腐敗面目。
曾任遼寧省建設廳廳長、省長助理、副省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的慕綏新,自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利用職權,在審批項目、減免稅費、協調貸款、幹部提拔調動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受賄價值人民幣661.4萬餘元,並有價值人民幣269.5萬餘元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本該爲瀋陽市720萬人民謀取幸福利益的權力,到了慕綏新、馬向東等人手裏卻變成了權錢交易、中飽私囊的工具。他們把對方送來的數萬元“感謝費”、“活動費”裝進了自己的腰包。慕綏新拿了周偉的十多萬元賄賂,便違反組織程序和規定,僅在半年多的時間就把周偉從副處到副廳連提兩級,讓他當上了瀋陽市菸草專賣局局長。曾任瀋陽市自來水公司總經理的遲若巖,多次向馬向東送去賄款,如願地坐上了市政府副祕書長的交椅。
身爲瀋陽市政府主要領導,慕綏新、馬向東不僅毀了自己,更嚴重的是帶壞了隊伍,敗壞了風氣。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涉及瀋陽市23名市、局級領導幹部。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原局長郭久嗣受賄人民幣204.9萬餘元、美元2.5萬元、港幣6萬元和股票3.4萬股,他還利用受聘於某公司的便利,受賄人民幣67萬元;周偉受賄價值人民幣192萬餘元,侵吞公款人民幣18.6萬元,嚮慕綏新等人行賄價值人民幣31.5萬餘元。其他如寧先傑、遲若巖、賈永祥、樑福全等人受賄數額都達百萬元人民幣之巨。一些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違規“下海”經商辦企業,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
握有瀋陽市土地審批大權的慕綏新、馬向東,一手索賄、受賄,一手隨意審批土地、減免稅費。他們的腐敗給瀋陽市經濟建設造成了嚴重後果。由於他們胡亂批地,瀋陽市從1997年至2000年期間,行政劃撥供地竟占城市建設供地總量的77%。如此高的比例背後是國家財政收入的大量流失。據調查,2000年,瀋陽這個特大城市批租土地收回的出讓金僅爲人民幣7000萬元,而附近一個批地量遠不及瀋陽的中等城市,同年收回的出讓金卻高達人民幣2.8億元。
在掌握大量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後,檢察機關於2001年6月決定對慕綏新採取強制措施。在此之前,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開除慕綏新的黨籍、公職。他的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人大代表、瀋陽市人大代表職務被依法罷免。
2001年8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依法指定管轄,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法案件分別由遼寧省大連市、江蘇省南京市等地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慕綏新、馬向東、郭久嗣、周偉等16名罪犯被押上法庭,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其中,馬向東、郭久嗣等2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慕綏新、寧先傑、周偉等3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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