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四川省公安廳獲悉,由省公安廳起草的《關於推進城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日前已經四川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頒發實施。《意見》進一步降低了城鎮入戶門檻,對戶口遷移、登記等也作出了多項靈活、方便的規定。
據四川省公安廳介紹,這次城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五大內容:
一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對公民依法申報登記戶口設置各種限制條件。
二是除省會成都市以外的大中城市實行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凡在地級及地級以下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城市常住戶口,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可以隨遷。
三是調整和改革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移政策。從今年起,凡被四川省內普通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在校學習期間,其戶口可根據自願原則,選擇在原籍保留或按規定遷入就讀學校。
四是放鬆戶口遷移及投靠限制,以落戶條件取代計劃指標,在地級以下城市無合法固定住所,但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只要落實了用人單位,其戶口可遷入所在單位落集體戶口。凡在地級以下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並有常住戶的居民,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投靠與其共同生活的,戶口可遷入,不受年齡、結婚時間、暫住期限,有否職業的限制。
五是嚴格落戶審批,經批准到城市落戶的各類人員,在入學、就業、社保等方面與原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履行同等義務。對符合條件申報落戶的各類人員辦理戶口登記時,只准按標準收取工本費,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變相收取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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