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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上錢回家過年(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供圖片) |
北方網消息:近日,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年春節初一至初八期間共接到勞資投訴比去年同期增長近30%,不發、少發節日加班工資或以補休代替加班工資等明顯違反了勞動法上白紙黑字的規定的現象依然大量存在。
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晁振源主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雖然勞動法年年宣傳,年年加大監察力度,但還是有不少企業視若惘聞,其中,違法企業以服裝加工、食品生產、服務行業、餐廳、娛樂場所等私營企業居多。記者在衆多的投訴電話記錄中看到,不少投訴者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及時地反映情況,而大多數也都是脫離了原崗位後才“敢”於投訴尋求法律保護的。
投訴記錄中,一位在某尋呼臺工作的李小姐撥打投訴電話時顯得有些“鬱悶”:“今年春節的班排得真不好,大年三十、初一都是夜班,初四又是白班,除了初一拿到100元補貼外,其餘都沒任何加班費。我一天平均工資60元,加上100元的補貼,離三薪差一大截呢。初四雙薪?領導提都沒提。哦,去年春節加班也不提什麼三薪的。”李小姐算是那種敢怒不敢言的人。她在投訴中提到,去年有過員工向公司反映節日加薪的事,不了了之,倒是這員工不久就離開了單位。傳呼臺的那位老闆說得頗爲“直爽”:發點過節費就算不錯了,想幹好好幹,不想幹就走。
在飯碗與三薪之間,對找工作不容易的職工來說,這種權利被侵犯、被剝奪的事似已不足道了。更令人遺憾和憂慮的是,不但一些用人單位對勞動法的規定置若罔聞,對應付給節假日加班的職工高出平時標準的工資隻字不提,而且絕大多數被要求加班的職工對此也習以爲常,很少有人據理力爭,更不用說憤而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了。這是一種雙重的冷漠。在堅硬的現實情景面前,勞動法遭遇到了莫名的尷尬。
之所以出現這種尷尬,是因爲當前勞動力供求關係失衡,供大於求的局面一時半會兒看不到緩解的跡象。於是用人單位顯得底氣十足,如果有職工對加班不加薪不滿,企業負責人一句“想幹好好幹,不想幹就走,誰也沒攔着不讓你走”就足以殺一儆百。從職工方面講,現在找一個聊勝於無的飯碗不容易,好歹有個工作幹着總比下崗失業強,權利被侵犯、被剝奪的事何止加班不加薪,要都去較真,能不能討回公道不好說,就算能討回公道,飯碗卻弄丟了,豈不是得不償失?中國人一向講究“小不忍則亂大謀”,“識時務者爲俊傑”,如果說用人單位對勞動法的冷漠是在利益驅動之下的膽大妄爲,那麼職工對勞動法的冷漠則是被逼無奈之下的得過且過,它甚至體現了中國人由來已久的一種“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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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拿到拖欠的工資(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供圖片) |
節假日加班不加薪的現象,是典型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既損害了法律的權威,也助長了用人單位肆意侵害職工權益的“積極性”,長此以往,勢必愈演愈烈,尾大不掉,導致局面不可收拾。有鑑於此,天津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這是天津首部勞動保障監察地方法規,爲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提供了法律依據。《條例》將從2003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
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晁振源主任說,《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規定了監察對象範圍由原來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逐步擴大到了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在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同時將職業中介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定點藥店、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遵守和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也納入了監察範圍。爲了全面規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條例》從勞動保障監察的原則、管轄內容、方式、程序到監察人員的職責、職權、義務以及適用法律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確、詳細、具體的規定。《條例》還加大了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政處罰力度,制定了最高2萬元的罰款額度,同時,增加了對直接責任人的處罰,《條例》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最高1萬元的罰款。
晁振源主任說,爲在全社會範圍內營造一個宣傳貫徹《條例》的輿論範圍,市勞動保障局及各區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在2月28日開始開展宣傳活動,繼續教育並引導職工依法維權,特別加大力度對那些在節假日利用強勢地位剋扣或拖欠職工工資的經營者依法懲處。希望到五一節、國慶節時,我們不要再一次又一次地爲落實職工的加班工資而奔走呼籲。(北方網記者/劉雁軍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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