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大悟縣來漢的曾女士向記者吐露心聲:爲挽救家庭和丈夫的事業,她想在媒體上刊登廣告,徵“高人”幫忙找丈夫的情人,再與之面對面。
曾女士稱,她與丈夫高中時戀愛,後來兩人均沒能考上大學,畢業後兩人先後進了家鄉的一家鄉鎮企業。
1997年5月,兩人結婚,婚後不久,兩人帶着4萬元現金來漢發展,在漢口投資做餐飲生意,當年他們就獲利2萬元。
初戰告捷,其夫覺得自己原來有經商的潛能,於是打算“單幹”。第二年,經過一番周折,兩人在武昌開了家酒樓,剛開始,丈夫總是沒日沒夜地工作,與她的感情也可謂心心相印。她說,在那段艱苦與繁忙的日子裏,她總能感覺到“苦中有樂”。“我是去年情人節前兩天發現丈夫有情人的。”曾女士說,那天,丈夫去市場上買菜,突然,她聽到呼機響起,原來丈夫的呼機忘在家裏了,她拿起一看,呼機留言:親愛的,後天是情人節,我準備給你一份最珍貴的禮物。“那個晚上他很晚纔回家”。
儘管後來丈夫向她解釋,說那是一個好朋友的惡作劇,但是,通過一年的觀察,她更堅信了自己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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