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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鎔基總理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草案)》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草案)》。
會議認爲,隨着形勢的發展,原國家教委發佈的《中外合作辦學暫行規定》,難以適應中外合作辦學實踐的需要。爲了進一步規範中外合作辦學活動,加強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有必要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會議認爲,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數量迅速增加,使用規模不斷擴大,特種設備的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爲了建立一套比較完整、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切實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安全運行,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是必要的。
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草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草案)》經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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