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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醫療廣告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影響頗大,但個別醫療廣告卻存在着不規範、不真實、不科學的問題。爲此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於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規範醫療廣告活動,加強醫療廣告監管的通知》。
《通知》規定,今後在醫療廣告中將不允許出現以下內容: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營業執照中核定的醫療機構名稱不符的或者使用其他不規範名稱的;與藥品有關的內容,包括藥品名稱、製劑以及醫療機構自制的中藥配方藥品、中藥湯劑等;涉及推銷醫療器械的內容;從業醫師技術職稱,使用包括“某某博士”、“某某專家”等非醫學專業技術職稱用語;使用未經過臨牀驗證、評定的診療方法,或者不確定、不規範的診療方法;診療科目、診療方法等宣傳內容超出衛生行政部門覈准範圍;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和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的。若遇到違反以上規定的醫療廣告,消費者可到相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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