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僅靠身強力壯是不能勝任執行工作的,你還得學習那麼多的法律知識。”來自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的王永柱邊出考場邊感嘆,“這樣能‘逼’着你看點書,以前看書的時間太少了!”
這是記者22日上午在全國法院執行人員綜合素質考試北京考區前門中學門口看到的一幕。
22日上午9時至12時,除各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正副局長或執行庭正副庭長外,全國法院3萬多在崗執行人員都和王永柱一樣,參加了這次統一綜合素質考試。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辦副主任葛行軍告訴記者,這是人民法院第一次針對執行人員舉行的全國性統一綜合素質考試。考題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制定,範圍涉及廣泛,主要包括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公司法、拍賣法及人民法院執行紀律處分辦法等。旨在以此爲契機,規範執行公務證的發放和管理,調整全國法院執行隊伍,提高廣大執行人員的綜合素質。
據介紹,目前法院執行公務證的發放比較混亂,這次統一考試後,全國法院將統一換髮新的執行公務證,原執行公務證作廢並予以收繳。凡考試合格者,各高級法院統一換髮最高人民法院監製的新的執行公務證;未通過考試的,收繳原來發放的執行公務證,由高級法院負責集中脫崗培訓3個月,培訓結束後,各高級法院統一組織第二次考試,如果仍舊未通過考試,不予發放執行公務證,並調離執行工作崗位。
爲保證考試成績公正真實,最高人民法院將從各高級法院選定具有較強業務素質、作風正派的人員閱卷。並實行閱卷人員和所在高級法院轄區法院試卷相分離的原則,把全國31個高級法院劃分爲3個組,分別集中到廣西南寧、河南鄭州和四川成都統一批改。凡作弊者,一律按零分計。
據最高人民法院執行辦提供的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01年12月底,全國法院執行人員達34028人,佔全國法院幹警總數的11%。在知識結構方面,大專以上學歷29491人,佔執行人員總數的86.6%;具有審判職稱的22285人,佔執行人員總數的65%。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國光表示,現在的法院執行隊伍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審判和執行工作發展的需要,人民法院將採取多種形式,改進執行工作機制,提高執行隊伍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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