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議會23日通過決議,決定將自1981年以來一直實施的全國緊急狀態法再延長3年。
根據這項法律,埃及執法當局無須司法指控便可以對需要逮捕的人實施拘押,並可以將民事罪犯嫌疑人帶到軍事法庭進行審判。
這項緊急狀態法是1981年埃及前總統薩達特遇刺身亡後開始執行並延續至今的。根據埃及議會23日通過的決議,緊急狀態法將從2003年1月延長到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