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近日發出公告,自4月10日起,對長江三峽壩區水域實行斷航管制,至6月15日結束。
公告說,根據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總體安排,自2003年4月10起,進行隔流堤回填及水庫蓄水,三峽臨時船閘將停止通航,屆時三峽壩區水域將實行斷航管制,斷航期限爲:2003年4月10日至2003年6月15日。
交通部要求各有關省市及航運企業,按照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三峽工程蓄水斷航期客貨轉運和分流運輸的統一部署,及早採取相應措施,合理安排運輸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