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有關部門最新統計,去年底全臺15歲以上的有偶人口中,離婚人數已達86萬多人,創下歷史高峯,比前年增加6萬多人;換言之,去年有3萬多對夫婦離婚,平均一天就有86對夫婦離婚。
據瞭解,最近幾年,臺灣離婚人口數節節上揚。1996年,全臺15歲以上的離婚人口數爲53萬人,1997年、1998年已分別增加至58萬多人和63萬多人,1999年和2000年再增至69萬和74萬人,2001年和2002年更增至80萬和86萬多人,平均每年新增的離婚人數都在五、六萬人左右。
統計顯示,截至2002年,臺灣15歲以上人口數爲1792萬人,86萬多離婚人口在其中所佔比率,即“粗離婚率”爲4.83%。這些離婚人口中,男性約爲41.6萬人,女性爲45.05萬人,男性的粗離婚率是4.57%,女性卻高達5.1%,這也是臺灣兩性人口中首度有一方的粗離婚率突破5%。
臺灣一些婦女團體指出,這一數據表明,離了婚的女性要再婚,遠比男性困難。很多離過婚的男性也許前年離了婚,還被統計歸類在“離婚人口”數中,但去年他就再婚,被歸類到了“有偶人口”數中,但離婚的女性要再結婚,就不太容易了。此外,隨着離婚率年年增加,這一兩年有關女性諮詢離婚相關問題的個案也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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