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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爲了給天津市企業、個體工商戶進行年檢驗照創造一個廉潔高效的服務環境,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就規範年檢工作對分局作出部署,並重申了年檢八條紀律:
一、不準違反年檢驗照規定和操作程序辦理年檢事項。二、不準代收、加收任何費用、代訂任何書刊和報紙、代銷任何資料和商品。
三、不準任何單位進入年檢驗照辦公場所進行收費、徵訂刊物、推銷商品。四、不準要求企業到指定的驗資機構驗資或出具審計報告。
五、不準索要或接受驗資機構的任何好處。
六、不準對年檢驗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故意拖延、刁難和不作爲。
七、不準索要和接受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禮品、禮金和宴請。
八、不準擅自提高年檢費標準和亂用、混用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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