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法壇怪傑”、“中原第一大律師”李奎生涉嫌僞造國家機關證件、公文罪和詐騙罪一案開庭審理,由於被告、證人雙雙翻供,合議庭決定延期審理此案。
昨日上午9時20分,“中原第一大律師”李奎生案在河南滎陽市人民法院開庭。滎陽市法院第五審判庭共有100個旁聽席,6名法警來回巡視。
庭審伊始,被告人李奎生即申請3名公訴人迴避。此前,這3名公訴人曾向中牟縣法院提起公訴,結果法院判決被告李奎生無罪,李遂向檢察機關申請國家賠償。
因被告人要求公訴人迴避,按法定程序,合議庭宣佈休庭,並馬上與滎陽市檢察院取得聯繫。此時距開庭僅僅4分鐘。3分鐘之後,重新開庭。審判長請滎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到庭,檢察長宣讀決定:李奎生要求公訴人迴避的申請,經審查不符合規定,駁回申請。
李再次申請公訴人迴避,理由同上。審判長再次宣佈休庭,此次開庭僅3分鐘。
3分鐘之後重新開庭,檢察長再次到庭宣佈:李奎生要求公訴人迴避的申請被駁回。一波三折,法庭調查最終開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完畢,審判長宣佈先對李奎生涉嫌騙取律師資格證部分進行審理,李奎生說:“報告審判長,公訴人的指控,除我的年齡和性別是真的外,其餘全部是假的!”全部推翻在案件偵查階段的所有供述。公訴人要求審判長制止被告人,李奎生被制止後安靜了下來。審判長宣佈:帶證人馬黎明到庭!
馬黎明系省司法廳律師處工作人員。案件偵查階段,馬供述他曾幫助李奎生偷換律師考試卷,並進而使李騙取了律師資格證,還收受李5000元“好處費”。但馬黎明也推翻了案件偵查階段所有的供述。公訴人建議審判長休庭被採納,第三次休庭時爲10時30分,整個庭審時間加在一起僅僅1個小時。
案件宣佈延期審理。警笛長鳴,被告人被押解而去。庭審現場的公訴人和辯護人都在匆匆收拾着各自的材料,沒有人接受記者的任何採訪,在公訴人的面前,是3摞厚厚的卷宗,每一卷上面都包着厚厚的黃色“牛皮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