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7日通過
任命郝樹勳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祕書長,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主任職務。
任命楊輝春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祕書長,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聯絡室主任職務。
任命薛鴻雁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主任(兼)。
任命魯書傑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聯絡室副主任,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室副主任職務。
任命韓紹宗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兼)。
任命武書昌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民族宗教僑務委員會)主任。
任命王桂賢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民族宗教僑務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牟懷善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
任命李鬆亭、翁家祿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李聞璽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
任命孫寶源、駱志平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汪貴新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
任命劉仲安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尹寶生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副主任職務。
任命王世宏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
任命張世琥爲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張佐常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主任職務。
同時還任命了各委員會委員。
任命李新民爲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
免去駱秀英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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