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聯合國前南問題國際刑事法庭27日以在波黑戰爭期間犯有反人類罪判處72歲的前波黑塞族領導人普拉夫希奇女士11年監禁。
主審法官理查德·梅對普拉夫希奇說:“合議庭判處你11年監禁。”在聽到判決時,身着深藍西服的普拉夫希奇表情漠然。
普拉夫希奇曾是仍在逃的前波黑塞族領導人卡拉季奇的助手之一,也是迄今被海牙法庭判刑的級別最高的塞族領導人。普拉夫希奇去年承認對驅逐和殺害波黑穆斯林族和克羅地亞族人負責。
法庭認爲此案有“重大的可減刑因素”,即普拉夫希奇進行有罪辯護、年事已高和她在(波黑)戰後的行爲。起訴方首席檢察官卡拉·德爾·龐特認爲普拉夫希奇在審訊中的合作不令人滿意,因爲她拒絕向法庭提供其他被控犯有戰爭罪行的塞族領導人的犯罪證據。起訴方要求法庭判處她15年至25年監禁。辯護律師認爲這對她來說無異於終身監禁,因此要求法庭最多判她8年徒刑。
目前還不清楚普拉夫希奇將在哪國服刑。根據海牙法庭的要求,在宣判前她一直居住在貝爾格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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