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今天上午,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和平區小白樓廣場舉辦《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大型諮詢宣傳活動。此次諮詢宣傳活動主題確定爲貫徹實施《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積極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目的是通過宣傳努力提高勞動者的維權意識,提高用人單位的知法、守法意識,積極營造執法維權的社會氛圍。活動中,市勞動監察處、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及就業、保險、工資、勞動仲裁等相關業務處室共派出百餘名工作人員負責接待各種諮詢、投訴業務。
市勞動監察處、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隊長李硯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是今年1月9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將從今天(3月1日)實施。這是天津市第一部勞動保障監察地方性法規。
李隊長說,過去,本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沒有一部專門的關於監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執法依據大多散見在各種勞動保障規範性文件當中,存在着執法依據不足、執法效力層次低的現象。隨着勞動保障事業的發展和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勞動保障體系的迫切要求,勞動保障立法和執法工作尤爲重要。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後,對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統一性、規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在社會各界關注下,歷時一年多時間得以出臺。《條例》的出臺是我市勞動保障法制建設中一件大事,是勞動保障行政法制建設中的一項重要法律文件,是今後勞動保障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它的實施爲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我市穩定,推動全市勞動保障依法行政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李隊長表示,2003年已確定爲執政爲民執法維權年,以條例的實施爲契機,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規定了監察對象範圍由原來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擴大到了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在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同時將職業介紹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醫療服務機構遵守和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也納入了監察範圍。《條例》還明確了市、區兩級勞動保障監察的管轄分工,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監察機構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業服務機構、醫療服務機構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區縣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本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業服務機構、醫療服務機構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爲了全面規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條例》從勞動保障監察的原則、內容、方式、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到監察人員的職責、職權、義務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確、詳細、具體的規定。《條例》明確規定接受勞動保障監察,如實反映情況是用人單位的義務。《條例》還創新地設立了勞動規章備案制度,加強了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用人單位內部勞動保障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服務。《條例》還加大了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政處罰力度,制定了最高三萬元的罰款,同時增加了對直接責任人的處罰,《條例》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最高1萬元的罰款。
截止記者發稿時,本次活動共接待羣衆5000餘人次,全市各區縣共發放宣傳材料150000餘份,現場受理勞動者投訴20餘起,這些投訴將通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七天內給予滿意的答覆。(北方網記者/劉雁軍 攝影/馬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