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洛因成癮者將有可能接受社區藥物維持治療,這是記者從衛生部、公安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的《海洛因成癮者社區藥物維持治療試點工作暫行方案》中獲悉的。根據暫行方案,在批准開辦戒毒治療業務的醫療機構中,選用合適的藥物,對海洛因成癮者進行長期維持治療,以減少對海洛因形成的依賴,減少海洛因成癮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發的違法犯罪。首批試點範圍選擇3至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若干社區進行,條件成熟時再逐步擴大。每位受治者,不論其核定的用藥量,每日交付的治療費用不得超過10元人民幣。
據瞭解,接受治療者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經過多次戒毒仍未脫癮的海洛因成癮者,強制戒毒兩次或勞教戒毒一次以上,20週歲以上,當地居民且有固定居所,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已感染艾滋病毒的成癮者,具備後兩項即可接受治療。海洛因成癮者欲接受社區藥物維持治療,需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醫療機構將選用美沙酮口服液作爲治療藥物。治療期間,醫師需定期與受治者進行交談,瞭解其對海洛因的渴求程度,是否出現不適感覺,是否偷吸海洛因等,並將交談記錄存檔。每位受治者都將建立病例檔案,所有資料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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