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陶華太瘋狂了。作爲一國有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計劃財務部經理助理的他,爲掘取人生“第一桶金”,不惜犯下驚天大案:1年時間挪用公款9226萬元,成爲2002年度本市檢察系統查處的涉案金額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件的主角。這名被單位同事一致公認的財務高手,在剛踏上事業舞臺之時,就早早地爲自己的人生拉上了帷幕,黯然出局。
日前,陶華被市檢察一分院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訴。截至記者發稿前,因他的犯罪行爲而造成的1200萬元國有資產無法追回。
貪污公款瘋狂斂財
2001年是陶華人生的轉折點。
在此之前,他一直是衆人眼中的幸運兒。出身高級知識分子家庭的他自小品學兼優,高中畢業後又以優異的成績考入同濟大學建築管理專業,期間歷任學生會幹部,而且還是全年級第一個學生黨員。1998年進入公司計劃財務部工作後,他表現出了在資金調度和融資方面的超凡能力,使他成爲領導眼裏的“潛力股”,兩年後即出任計劃財務部經理助理。
中等偏胖的身材,戴着一副眼鏡,平日少言寡語的陶華給人的感覺是儒雅敦厚、穩重能幹。當然,別看他表面風平浪靜,內心卻是波濤洶涌。對於已有的一切,胸懷鴻鵠之志的陶華並不滿足,他夢想着自己有“搞大”的一天。
不久,陶華髮現他所在的公司在資金運作上有諸多不規範之處:設立帳外資金,部分資金支出審批手續不全,融資由他一人操作,法人章、財務章均由他一人保管等等。
天天與錢共“舞”,陶華不想只做“過路財神”。“當時股市形勢非常好,我想動用一下,盈利了再歸還也沒人知道,賺夠了500萬元就收手。”因考慮到直接將公司資金打到股市容易被發現,陶華於2001年5月挪用了“股份公司”500萬元作爲驗資款,以他人名義成立了實際屬於他個人的私營公司——上海達善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達善公司”)。成立“達善公司”的目的,就是爲了能“安全”地動用“股份公司”資金,爲他炒股提供方便。
從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陶華可謂“日進斗金”,他採用開具“股份公司”票據後再背書等手段,先後9次將8700餘萬元的公款劃入“達善公司”。
財大氣粗揮金如土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自打陶華挪用公款炒股後還沒等他樂上幾天,股市風雲突變,從他殺入時的2200點狂跌至1300點,他被“套牢”了。一向自負的他非但沒有及時抽身,還自以爲能挽回敗局,結果“本”沒扳回,反倒越陷越深。
當然,讓他胸悶的還不止這事。“達善公司”成立後,陶華用留置在帳上的一部分公款,像模像樣地爲他的私人公司添置了帕薩特、桑塔納2000、金盃麪包車以及一些辦公用品,並以每人每月2500元聘請了幾個大學同學管理公司,先後開辦了餐飲和快遞兩家分公司,可因經營不善,員工中飽私囊,他的兩家分公司不但一分沒賺到,還賠進了幾百萬元。陶華只能讓它們壽終正寢了。臨了,“財大氣粗”的他還給幾個同學各發了2.5萬美元的遣散費。
也就在他挪用公款炒股的一年間,陶華先後談了3個女友。第一個是去越南洽談投資事宜時結識的越南翻譯黎小姐,他送給黎小姐10多萬美元,還花了30萬買了鑽戒和鑽石手錶,加上來往中的其他花銷,半年時間就揮霍了200多萬元人民幣。後因父親不同意,陶華與黎小姐的事就告一段落。
這之後,陶華在崑山的娛樂場所結識了湖北的楊小姐,爲她花2000元月租費在當地租了套2室1廳的住房。不久,楊小姐稱家人生病回了湖北老家,打電話要陶華“借”她30萬元購房,陶華當即通過銀行匯了30萬元。從此,楊小姐就再也不曾露面。沒多久,陶華又在海南KTV包房認識了安徽杜小姐,杜小姐來上海看他,兩人住五星級賓館,出入高檔消費場所,一個星期就花了5萬元。之後,杜小姐接替楊小姐入住了崑山的2室1廳住房。案發前,陶華給了她50萬元購房款……
“金錢在我眼裏只是數字上的加減,沒有質的概念。”“反正錢不是自己的,怎麼花也沒什麼感覺了。”慷公款之慨,陶華倒顯得舉重若輕。
狡兔三窟藏匿資金
二00二年九月十日,“股份公司”的上級單位向浦東新區檢察院反映,其下屬的“股份公司”計劃財務部經理助理陶華有挪用公款兩千萬元炒股的犯罪嫌疑。
案情重大,浦東新區檢察院反貪局迅速出擊。初查中,偵查員發現,由陶華經手的另一筆一千五百萬元的貸款去向不明。考慮到有大量資金沒有歸還公司帳戶,陶華極有可能攜款潛逃,偵查人員立即對陶華實施了監控。
二00二年九月十二日上午,“股份公司”的領導驚訝地發現,涉嫌挪用鉅額公款的陶華不見了,而且還關閉了通訊工具。
這天快到下班時分,陶華突然在公司出現。就在他留下便條準備離去時,浦東新區檢察院反貪局的三名偵查員出現在他的面前。
九月十三日凌晨,二00二年度本市檢察系統查處的涉案金額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件順利告破。
審訊和取證工作緊張而有條不紊地進行。足足忙了兩個星期,偵查人員通過對四家證券公司和十六家金融機構的核查,才找到九千二百二十六萬元資金的原始流轉憑證,理出了每筆資金的走向。
由此,偵查人員發現,案發時尚有三千七百餘萬元的資金沒有歸還公司帳戶。除對留在股票帳戶內的贓款凍結外,其餘贓款哪去了??
就在這時,偵查人員從搜查中發現了一張安徽籍杜姓女子的身份證,這名女子與陶華究竟是什麼關係??
經審訊,陶華交代,這位杜小姐是他女友,案發前陶華送給她五十萬元購房款,另外還委託她在合肥琥珀山莊租賃了一套住房,藏匿了現金四十七萬元、存單人民幣二十五萬元、美元三萬元以及一臺手提電腦等物。但因陶華只去過琥珀山莊一次,無法確切指認贓款藏匿的具體方位。
追繳贓款挽回損失
爲及時追回贓款,盡力挽回國有資產的損失,由偵查員、法警、技術人員組成的偵查小組,根據陶華提供的杜的暫住地地址,於2002年9月25日趕赴崑山,打算找到杜後,由她指認贓款藏匿之處,追回陶華交給她以及委託她藏匿在合肥的贓款、贓物。中午11時左右,當偵查小組趕到杜的暫住地時,杜已不知去向。偵查人員分析杜很可能會趕去合肥轉移贓款,爲搶在杜之前起獲贓款,偵查人員馬不停蹄直撲合肥。
然而,由陶華提供的琥珀山莊是合肥最大的住宅小區,有200多棟樓房,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對檢方提供的模糊的線索表示無能爲力。
正在大夥兒一籌莫展之際,同志們羣策羣力,有人提議,請同去的技術人員將整個山莊拍攝後,通過網絡將圖像異地傳送到上海,經陶華辨認後再進行排摸。果然,偵查工作出現了轉機。2002年9月27日,偵查小組根據陶華辨認後提供的新線索,成功地起獲了藏匿的全部贓款、贓物以及有關涉案書證,之後,又在杜的老家黃山找到杜小姐,追回了陶華送給她購房的50萬元贓款。
截至目前,除1200萬元被陶華揮霍殆盡無法追回外,經浦東新區檢察院多方努力,已經爲案發單位挽回損失25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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