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由市財政局、物價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制定的《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收費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已明確規定:凡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3年內可以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簽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工本費;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等;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勞動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簽證費、職業資格證書費;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菸草部門收取的菸草零售許可證費;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計委批准的涉及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同時,本市在以下設立的收費項目中,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予以定期免收照顧。其中包括:公安部門收取的治安聯防費、出租汽車業和長途運輸治安聯防費;技術監督部門收取的組織機構代碼、卡(IC)收費;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收取的聯運管理費;房管部門收取的房屋租賃管理費;衛生部門收取的衛生防疫防治費、健康合格證工本費;市政部門收取的城市佔道費。該規定暫定執行至2005年12月31日。
小額貸款現在能申辦
昨天,本市《天津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開始實施。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由天津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管理中心運作,擔保中心應建立貸款擔保基金專門賬戶,貸款擔保基金的運作與信用擔保機構的其他業務必須分開,單獨覈算。《辦法》規定由財政籌集資金建立天津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專戶儲存於貸款銀行,封閉運行,專項用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小額擔保貸款責任餘額不得超過貸款擔保基金銀行存款餘額的5倍。貸款擔保基金收取的擔保費不超過貸款本金的1%,由天津市政府全額向擔保機構支付。
目前,市勞動保障部門已開始受理小額貸款申請。貸款申請人應持戶口本、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等證件到其所在區縣的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申請登記。
小額貸款對象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指定銀行(天津市商業銀行、天津市農村信用合作社)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貸款條件持有《再就業優惠證》;有自謀職業的項目並參加勞動保障部門舉辦的創業培訓,且取得合格證書;貸款擔保機構承諾擔保;貸款銀行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貸款額度與期限小額擔保貸款金額一般掌握在2萬元左右,對下崗失業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可給予2萬元以下的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還款方式和計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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