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震驚一時的“兩女拋屍案”在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兇殘手段扼殺兩名外省暗娼的汕頭市南澳縣男青年楊木欽、林宏強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決被告人楊木欽賠償其中一名被害人鍾某的家人12.3萬多元。
去年1月30日下午1時許,汕頭市區泰山路附近的一家公司保安員蔡某巡查至公司外圍時,無意中在一片1米高的荒草叢中發現一具屍體。經警方現場勘查,死者爲年約30歲的女性,估計五六天前被人扼頸致窒息死亡。該女屍身上無任何能證明其身份的物品。
汕頭龍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和新津派出所隨即成立專案組,對此案展開偵查。兩天後,專案組確認死者爲25歲的四川籍女青年鍾某。據查,該女子1月22日晚在某歌舞廳與另一涉嫌賣淫的四川籍女青年霍某一起被人約到外面,此後雙雙失蹤。2月3日中午,警方又在新下埔橋堤邊的灌木叢中找到了已高度腐爛的霍某屍體。
隨着偵查的進一步深入,兩名重大嫌疑對象楊木欽和林宏強逐漸“浮出水面”,但兩人已逃往外地,一時音訊杳然。專案組民警經耐心監控追蹤,終於在2月5日下午在江西省安遠縣將楊木欽抓獲,3月3日傍晚在普寧市華僑醫院門口設伏抓獲林宏強。
經公安機關審查,現年29歲的楊木欽與長他兩歲的林宏強是自幼便熟識的好朋友。林宏強的妻子是國家機關職員,家有一正在上幼兒園的男孩,生活美滿。但他偏偏與孑然一身的楊木欽臭味相投,一同跑到汕頭“混”,還幹些包養“女友”、嫖妓的勾當。去年1月23日凌晨,兩人將川女鍾某、霍某帶回龍湖村龍湖街某出租屋嫖宿。期間,楊木欽在與鍾某發生爭吵,竟採用毆打、扼頸等手段致鍾某死亡,楊作案後離開出租屋。次日中午林、霍起牀後發現鍾已死亡。爲防止霍某告發,楊木欽提議殺人滅口並徵得林宏強的同意。二人於1月23日晚9時許將霍某殘忍殺害。隨後趁夜深人靜將兩具屍體分別運至泰山路附近和新津河旁拋棄。同年1月底,林宏強與楊木欽跑到澄海市蓮上鎮找到曾有生意往來的朋友彭某,向他借了5000元作路費後潛逃往外地。
法院經審理認爲,對被告人楊木欽、林宏強作出上述判決,同時以窩藏罪判處彭某有期徒刑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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