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10日晚通過對現行《基本法》的修改,確定了未來巴自治政府總理權限。
巴立法委員會主席艾哈邁德·庫賴向此間媒體宣佈,根據修改後的《基本法》,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仍統領巴勒斯坦安全部隊,掌管所有安全事務,並擁有巴以和平談判的最終決定權。法律賦予總理的權力包括組成政府、任免部長、定期或應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的要求召開內閣會議及其它內閣事務,並有權任命副總理。庫賴說,修改後的《基本法》將提交阿拉法特批准,隨後由阿拉法特授權已被提名爲總理人選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委會總書記馬哈茂德·阿巴斯組閣。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巴立法委員對媒體說,在修改《基本法》之前,阿拉法特已與阿巴斯達成協議,界定了總理權限。
以色列當局多次宣稱,阿拉法特參與恐怖襲擊事件,以色列不會與他談判。今年2月,迫於美國與以色列的壓力,阿拉法特同意任命總理,分享其權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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