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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從河南省調查中心張國通主任那裏瞭解到,經過將近8年的“抗爭”,因“花岡事件”而在2000年11月與日本鹿島公司達成協議的中國勞工終於拿到了賠償。這起索賠案,是我們和二戰亞洲受害國家戰後對日本訴訟第一案,也是切實拿到賠償金的第一案。
同時記者也獲悉,二戰期間日本“花岡事件”中的遇難者名單就鐫刻在本市水上公園革命烈士紀念碑附近的兩面牆上。
在水上公園烈士紀念廣場的東北角並排立着兩面黑牆,從牆體一列縱向的楷體字可以看出,這裏正是紀念“花岡事件”遇難者的名錄牆,牆面上“旅日華僑建立抗日殉難烈士紀念碑委員會”和“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五日”字樣,標明瞭牆的出處和建立日期。
儘管這兩面“抗日戰爭時期在日殉難同胞名錄牆”在水上公園的工作人員看來是“非常醒目”,但由於目前水上公園內正在施工,加之已經是夜晚,所以記者在找尋它們的時候還是頗費了一番周折。夜幕下,“站”在偌大的烈士紀念廣場的一角,面朝着高聳的革命烈士紀念碑,這兩面都在10米左右的“抗日戰爭時期在日殉難同胞名錄牆”同樣肅穆莊嚴。
兩面“名錄牆”靠右邊的一面上寫着中國同胞當時赴日做勞工的一段背景———“日本侵華戰爭期間大批日本青壯年被驅使到國外充當炮灰,致使其國內勞動力極端匱乏,爲維持國內基本生產,1942年東條內閣按照企業的要求做出了強擄中國平民和戰俘到日本服苦役的決定……”在這段介紹背景的碑文後,除落款外,兩行共14個字的碑文更是表示了國人的心情:“中華民族浩氣長存殉難同胞千古”。
除此之外,兩面名錄牆上密密麻麻都刻滿了殉難者的名字以及在日的殉難地點,其中,986個名字是和“花岡事件”聯繫在一起的,名單旁大大的“花岡”二字異常刺眼。
新聞背景
二戰時期,侵華日軍強擄4萬多中國人到日本充當勞工,其中986人被抓到日本秋田縣花岡中山寮集中營,爲“鹿島組”(今鹿島建設公司)做苦工。因不堪忍受繁重勞動和殘酷折磨,1945年6月30日,勞工們在耿諄的率領下舉行了震驚中外的“花岡暴動”。暴動慘遭鎮壓。
1995年,以耿諄爲首的11名受害者,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鹿島公司提起訴訟。2000年11月,雙方達成和解:鹿島建設公司向中國紅十字會信託5億日元,一半用於對受害者、遇難者親屬的慰靈、撫養、治病及子女教育,一半作爲花岡事件和平友好基金,建設中國勞工紀念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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