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簡稱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實施,2003年5月1日起強制執行。屆時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電工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進口產品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簡稱老制度)廢止。
自2003年5月1日起,所有《目錄》內產品須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並加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方可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自2003年5月1日起,經銷商、進口商不得再購進、進口和銷售未獲得新證書及未加施新標誌的《目錄》內產品。2003年4月30日前已經購進、進口但尚未售出的已獲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證書及CCIB標誌或安全認證合格證書及長城標誌的《目錄》內的產品,應在所在地質檢部門備案,方可在質檢部門監管下繼續銷售。
自2003年5月1日起獲得新證書及新標誌的產品,如果繼續使用印有老標誌的外包裝,須加施新標誌,方可出廠、進口、銷售。
原須獲得老證書及老標誌的《目錄》內的產品,2002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須持CCEE、CCIB、CCC三種證書的一種;新申請認證的產品,可按CCIB、CCEE的認證規則認證,也可按新規則。按老規則的,證書截止到2003年4月30日;持CCEE、CCIB、CCC三種證書的任意一種均可購買和使用CCC認證標誌。
自2002年5月1日起原須獲老證書及老標誌的產品此次未列入《目錄》的其原須獲得的老證書及老標誌不再作爲其出廠、進口、銷售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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