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藥品關係着人們的生命,藥品安全有效問題應當引起社會廣泛的關注,不能出了事才重視!”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宋立剛主任近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社會應該儘快建立健全包括醫院、藥店、藥廠、管理部門在內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網絡,各有關方面不能再將“責任倒置”,而單單依靠廣大患者、消費者提高用藥過程中的自我保護意識了。
他指出,在藥品的使用過程中,醫療機構是用藥的主體,醫護人員不能只圖自己省事,必須提高責任感。醫生對藥品一定要熟悉其藥理、配伍、適應證、慎用證和禁忌證以及不良反應,對患者有告知的義務,不能爲了“賣藥”,患者要什麼藥就開什麼藥或者開“大處方”。當患者發生不良反應時,醫生應該主動向有關方面及時報告。護士在病人臨牀使用藥品時,必須密切觀察患者的情況。而現在有些情況是,一些患者在輸液時,護士竟讓患者或者陪牀的家屬觀察,自己轉身走了,這樣就將“責任倒置”了,因爲有一些注射劑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雖然發生率低,但是一旦發生還是相當危險的。醫護人員必須站在預警的前沿。
他說:“由於目前越來越多市民到藥店買藥,藥店應當盡力保障執業藥師及從業藥師上崗,爲消費者購買非處方藥品進行指導。而現在的情況是很多藥店還沒有完善處方藥、非處方藥管理制度,只要有人買,藥店就賣。執業藥師的身份證明不僅是商家掛在牆上的招牌,而且是指導人們用藥的專業人員。商家一定要意識到自己賣的是人命關天的特殊商品。”
對於廠家來說,應該把藥品說明書表述清楚,對藥物的相互作用、禁忌證及不良反應進行明示,如發現新的不良反應病例,要迅速報告。同時他還指出,目前許多在國內上市的中成藥,其說明書上寫的是中藥,但沒有說明此藥還含有一些西藥成分。患者到藥店買到這種“中藥”後,以爲中藥無毒便擅自加大劑量或者與其他西藥混合服用,以致造成身體損害,或者與其他西藥產生反應,引起嚴重的毒副作用。這種情況必須得到糾正,他建議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管理,各醫療機構、廠家、商家對不良反應主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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