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外交大臣斯特勞7日提出了美英西對伊動武決議草案的修正案,並打算在下週將其提交安理會進行表決。以下是安理會工作程序概要:
什麼是安理會?
聯合國安理會是由15個聯合國成員組成的機構。主要負責國際戰爭與和平,制裁和維和行動。安理會的決議,只要符合聯合國憲章第7章的規定,對所有191個聯合國成員都將有效。
安理會由誰組成?
安理會由5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5個常任理事國分別爲: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10個非常任理事國任期兩年,每年選舉5個。今年安理會的10個非常任理事國爲安哥拉、保加利亞、喀麥隆、智利、德國、幾內亞、墨西哥、巴基斯坦、西班牙、敘利亞。
安理會主席國如何產生?
安理會主席國每月按照英文字母表輪值。3月主席國爲幾內亞。
決議產生需要什麼?
一項決議案需要9票贊成才能獲得通過,並且不能有否決票。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
投票如何進行?
安理會主席首先詢問有哪些國家贊成決議案,如果沒有達到9票,主席宣佈決議案未能通過。
若贊成票達到9票或9票以上,主席將詢問是否有人否決。如常任理事國中有人投否決票,主席將宣佈決議案未能通過。
如果有9票或9票以上贊成並且沒有否決票,主席將詢問是否有人棄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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