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維權不應一時衝動“3·15”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在這天到消協投訴是理所應當的。可是,只有“3·15”纔是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日嗎?回答當然是否定的。
市消協有關負責人分析,其實天天都應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消費者投訴減少並不是消協各組織的接待問題,而是市民的投訴意識還有待提高。今年3月15日《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處理投訴辦法》正式實施,對消費者的投訴處理有明文規定:消協受理消費者投訴,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做出是否處理的決定,決定處理的應在4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結;實行三次調解終結制,對經協商調解無效或不接受調解的,告知消費者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律師法律才能終結假冒僞劣天津圓通律師事務所馮鍵律師說,“保護消費者權益”不能是個空口號,應在消費過程中會用法律去維權,他提醒工商、消協等部門平時也應當組織宣傳諮詢等活動。此外行政執法部門如質監等部門要加強對生產和銷售假冒僞劣商品行爲的檢查、處罰力度。應該說,“假”不是打沒的,也不是喊沒的,消費者的權益最終要靠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維護,所以“3·15”不是一天的事,而是每時每刻每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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