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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體瓷磚”的出現,引發了社會各界關於淫穢與藝術的觀點碰撞。對於同一省份的兩個城市對此處理方式的不同,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
遼寧省文化廳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認爲,這種“裸體瓷磚”是一種裝飾材料而並非藝術範疇。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對於這種現象的界定,應從地域、當地人民對此的容忍程度等來看。
“裸體瓷磚”主要用於各大洗浴中心等公共場所,因此,這不可避免地被未成年人接觸到,在這合法的範圍內,對未成年人又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瀋陽市心理研究所研究員王妮認爲,“裸體瓷磚”既然不屬於淫穢品之列,那麼它就有其合法銷售的理由而出現在公共場所,對未成年人的影響也要從兩上方面來看:一是在性教育開展得較好的國家或地區,這種裸體圖案一般不會產生什麼負面的影響,相反,對初具性意識的未成年人來說,對揭開異性的神祕也是有好處的。但在性教育比較落後的地區,這種圖片會對對性充滿好奇的未成年人產生一定的刺激作用,可能會引發一些衝動,嚴重的會有犯罪行爲的發生。
鏈接: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文化觀念從最初的人體攝影圖書只能不開封出售,到現在這類圖書可以公開擺在各大書城任人翻閱,裸體藝術已不再是諱莫如深的話題。
然而,由於各地區發展上的不平衡,當地羣衆認同度、容忍度有差異以及各地管理部門掌握的差異性,對同一社會現象也會出現不同的處理結果。在開放與保守的碰撞中,藝術與淫穢的劃分不可避免地遭遇法律的真空。目前,我國《刑法》對淫穢、色情內容的物品劃分主要有三類:一、淫穢物品是指具有描繪性行爲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只有達到法定數量才構成犯罪。二、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三、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爲淫穢物品。
那麼,如何界定“裸體”所帶給人們的感觀刺激以及這種刺激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們現在的法律法規還應該更加具體,包括對觀衆的年齡、展示的場所等。
另外,在人們宣揚藝術並且給予藝術一個很寬泛的空間的同時,還要將性教育和人們的文化修養提高上去,以減少因“是淫穢還是藝術”的觀念的碰撞而產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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