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廣州市第59中學初二(12)班14歲的女中學生小蘇在乘坐62路公交車時,看到一名歹徒趁一位老太太不注意,搶走其手中的手機奪門而逃後,緊追不捨奪回了老太太被搶的手機,但在與歹徒的搏鬥中小蘇被利刃劃傷,而歹徒在衆人的冷漠圍觀下竟揚長而去。事情發生後,在59中及社會上引起爭議,對於小蘇的義舉,有人讚許亦有人搖頭。廣州市教委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不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爲,但不提倡不等於反對,要讓學生認同這種行爲!
□小蘇心聲
“不後悔但以後會量力而行”
記者在59中採訪了獨身勇鬥歹徒的小蘇,14歲的小蘇竟然是一個十分害羞的女孩,整個採訪過程中她連頭都不好意思擡一下。
記者:當時害怕不害怕?
小蘇:當時不知道害怕,只知道和他(歹徒)打,但事情過後卻害怕極了,現在仍有點害怕。
記者:以後遇到這樣的事你會怎麼辦?會不會依然挺身而出?
小蘇:回想起那天發生的事情,我有點恐懼,爲什麼沒有一個好心人來幫我?現在有的人總是任憑壞人爲非作歹,那麼這些壞人就揣摸人們心理不斷“攻擊”,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害怕惡人,要和壞人壞事做鬥爭!
當然,以後遇到這樣的事情,我會量力而行。
□記者調查
衆人圍觀女學生鬥歹徒
市教委有關人士認爲未成年人見義勇爲可能以付出生命爲代價,因此使他們認同這種行爲就可以。
前日下午4時左右,廣州市第59中學初二(12)班的14歲女生小蘇坐62路公交車回家。當車行駛到市少年宮附近時,正在看書的小蘇無意間一擡頭,突然發現一個鬼頭鬼腦的男子正盯着一名60多歲的老太太,而老太太正拿着一部手機與人通話。該男子突然跳起來一把奪過老太太手中的手機,碰巧這時公交車靠站車門打開,歹徒立刻在老太太的驚呼聲與衆人吃驚的目光中奪門跳下,撒腿跑出有十幾米遠。小蘇見狀沒有猶豫,把隨身的書包拋在地上立刻跳下車追上歹徒,歹徒見只是一個“黃毛丫頭”冷笑一聲停住,兩人隨即打鬥在一起。
小蘇曾是女足球隊的隊員,身手敏捷的她飛起一腳踹了過去。歹徒冷不防着實捱了一腳像足球一樣翻滾在地上,小蘇逼近歹徒身子,歹徒躺在地上手猛地一揮,手中的一件利器劃過了小蘇的腋間。隨後歹徒拋下搶來的手機,穿過數十個圍觀者揚長而去。晚上小蘇洗澡時才發現身上流血了,穿着的三層衣服被利器割穿。小蘇的爺爺急忙把孫女送往醫院,傷口足足縫了六針。記者當日趕到事發現場時,幾位目睹過當時情景的商販氣憤地告訴記者,那麼多人在一旁看着,卻無一人願意上前助見義勇爲的小姑娘一把。一名摩的司機則稱讚小蘇:“好樣的!”幾個現場目擊者告訴記者,事發後那位老太太拿回被搶的手機,僅說了一聲“謝謝”後就不見了人影,實在讓人感到氣憤!
對於此事,廣州市市教委有關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中的有關規定,他們並不鼓勵學生見義勇爲的行爲。因爲特定羣體中小學生一般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能力還很差,見義勇爲的後果很可能是以付出生命爲代價。但不提倡不等於反對,他們通常在全社會範圍內提倡見義勇爲的精神,就足夠了,使未成年人認同見義勇爲是高尚的行爲就可以了。
□觀點碰撞
面對歹徒,我們該怎麼做
事件發生後,廣州市第59中學立刻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積極找有關部門就小蘇的人身保險進行賠付商討。雖然小蘇的義舉使全校師生感到自豪和光榮,但學校的鄧主任仍不無擔憂地說:太危險了,幸虧小蘇打倒歹徒,假如歹徒有同夥,假如歹徒那一刀劃深了或者劃在要害部位,假如……怎麼辦?第59中初二(12)班的班主任羅老師及時組織了學生開展了一場討論,主題是“當面對歹徒,我們該怎麼做?”
對於小蘇的“見義勇爲”,有的同學表示讚賞,稱她是“小英雄”,也有的認爲她太笨,這樣做是“雞蛋碰石頭”!學生家長和教育界對此也有激烈反應。
正方:“善於勇爲”是進步
李女士(學生家長):學會生存、自我保護應該是學校進行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令人擔憂的是,這也是學校教育的一個空缺。成長中的孩子,我們更應該教會他們如何明辨是非,如何正確解決問題,如何用智慧去應對不可預測的可能。從“敢於犧牲”到“善於勇爲”應該是我們教育的一個進步。
劉先生、方女士(學生家長):對一個從小沒有受過見義勇爲教育、甚至連見義勇爲這個詞都沒聽說過的孩子來說,我們指望他成人之後去見義勇爲也是不現實的。如果看見壞人壞事,孩子們都退卻了,我們不知道,若干年後,這個世界會是什麼樣子。別丟了“見義勇爲”,因爲我們誰也不希望這世界變得漠然,社會需呼喚見義勇爲,此舉有助於弘揚社會風氣。
反方:雞蛋不要碰石頭
王先生(天河區某中學教導主任):現在提倡中小學生實行賴寧式“見義勇爲”行動已經不現實了。在通常情況下,未成年人還不具備與違法犯罪分子或突發事件、自然災害作直接面對面抗衡的能力,而見義勇爲的後果很可能是徒勞的甚至付出生命。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條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體現了尊重生命這一主題,鼓動未成年人“見義勇爲”是與法律明顯相悖。
張先生(學生家長):我從來不主張“少年英雄”壯舉,比如讓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子去撲火,火沒撲滅多少,自己被火燒死了。未成年人的模仿性強,而“榜樣的力量又是無窮的”,如果這類先進典型的英勇事蹟在學校中廣爲流傳,並使得更多的未成年人都來“前赴後繼”的話,將會造成許多悲劇。
□他山之石
北京中學生規範刪除“見義勇爲”
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以及“見義勇爲”等用詞被取消,文明上網、學會“自救自護”等具有時代特徵的新內容大量增加,這就是將從2月17日起在北京開始試行的中小學生守則和學生行爲規範。
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北京市教委主持制定的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爲規範已正式出臺,北京市170萬中小學生將在新學期開始試行。新的中小學生守則仍是各10條,但在內容上有所調整。新的《北京市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將有20條,《北京市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將有40條。已沿用21年的中小學生守則日常行爲規範將被廢止。此外,“敢於鬥爭”在新版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中被刪掉,“見義勇爲”也從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中消失。“主動報告”、“遇有侵害善於鬥爭,學生‘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首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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