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爲官,必須有政績。庸碌無爲,不是好乾部。然而,怎樣出政績,出什麼樣的政績,卻值得深思。
時下,有些幹部在追求政績上存在着一種不良傾向:爲急於在任期內快出政績,熱衷於大搞易於彰顯的“表面風光”之事。對修大馬路,立大高樓,建大廣場“情有獨鍾”,對百姓疾苦,羣衆困難卻漠不關心;對容易看得見的政績“樂此不疲”,對默默無聞的艱苦工作卻不願投入精力;對見效快的政績“快馬加鞭”,對長遠的發展卻無暇顧及;個別幹部甚至靠造假“速成”政績,騙取榮譽。
凡此種種表現,都是“政績急躁症”的典型症狀。這種因政績觀的“病變”而誘發的“政疾”,其危害性不可小視。政績一旦變“政疾”,不僅敗壞了黨風和幹部形象,也損害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嚴重者還會留下難以治癒的“後遺症”。
衡量幹部的政績,要看這些政績是爲個人升遷而爲,還是爲百姓辦事而做;是勞民傷財“造”場面,還是實事求是創輝煌;是華而不實的“官場泡沫”,還是真真正正的執政成果。因此,不讓政績變“政疾”,對領導幹部而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尤爲重要。
出政績,首先要出羣衆需要的政績。各級幹部要從羣衆利益出發,多爲人民羣衆做實事、辦好事、解難事,把百姓滿意不滿意、得沒得實惠作爲政績的重要標尺。當前,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生活中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領導幹部撲下身子去解決,如下崗職工再就業、社會保障、農民增收、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減輕農民負擔等等。這些事做起來可能不那麼轟轟烈烈,立竿見影,卻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難事和急事,也是領導幹部應該傾全力而爲的工作重點。幹部們應該把精力從那些“樹形象”“扮亮點”的活動中解脫出來,多一些“雪中送炭”之行,少一些“錦上添花”之舉,把心思集中在爲民謀利的事業和政績上。
出政績,決不能勞民傷財,超越客觀實際和經濟能力,把個人的升遷提拔建立在損害羣衆利益、加重羣衆負擔上。無論是發展經濟,還是搞建設,都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有的地方一面是豪華的樓堂館所,一面是破舊的居民住房;一邊是現代的農業示範園,一邊是缺糧少衣的貧困農戶。有的地方更是不顧經濟承受能力,大肆舉債甚至向羣衆攤派搞“形象工程”。幹部的“政績”是有了,百姓的生活卻苦了。這種引起民怨的“政績”,樹了幹部個人的“豐碑”,傷了廣大羣衆的信心。
出政績,要實實在在,不能弄虛作假。政績是幹出來的,不是造出來的。作爲人民公僕,要老實做人,踏實做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一分政績不能誇大成十分,沒有做的事更不能虛構。爲官一任,要創造“造福一方”的真成就,決不能搞“造勢一時”的假政績。別把政績“吹”在自己的嘴上,要把政績樹在百姓的心中。
出政績,還要從長遠着眼,不能急功近利,搞“揠苗助長”式的政績。要尊重客觀規律,既不能墨守成規、一籌莫展,也不能好大喜功、“突飛猛進”。一個地方的發展,既要有短期目標,更要有長期規劃,循序漸進,協調發展。不能一屆領導一個思路,“你種辣椒我種蔥”,亂提口號,各搞一套,爲在任期內多出政績、快出政績而蠻幹胡來,留下無窮後患,貽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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