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發現丈夫有外遇,與丈夫及其家人矛盾激化,爲報復竟教唆年僅10歲的女兒將自己的公公和婆婆毒死,之後又讓女兒毒殺丈夫。被告人張秀娟涉嫌故意殺人一案,25日在我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起訴書稱,被告人張秀娟因發現丈夫劉某有外遇,便產生了報復惡念。2001年10月28日,張秀娟將滅鼠藥交給當時只有10歲的女兒,讓她伺機將滅鼠藥投入公公的飯碗裏。第二天,張的公公中毒身亡。2002年1月,張秀娟又兩次將滅鼠藥交給女兒,指使其給自己的婆婆投毒,致其於同月22日中毒身亡。
2001年11月中旬,張秀娟糾集謝某、郝某等5人竄至江蘇省崑山市,以辦理離婚手續爲藉口,將劉某帶往西安,企圖對劉某實施報復。車到西安後,劉某趁機逃走。去年元月底,張秀娟又將滅鼠藥交給女兒,要她前往崑山市投毒殺死劉某,因被劉某發現未遂。
檢察機關認爲,張秀娟目無國法,竟因生活矛盾指使幼女投毒殺人,性質惡劣,後果嚴重,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辯論。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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