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貪污賄賂案5年立案1383件
過去5年,廣州市檢察機關共查辦縣處級幹部325人,廳局級幹部61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武昨日(3月25日)在向正在召開的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表示,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犯罪案件和羣衆反映強烈的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後臺和“保護傘”的案件,國有企業人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中的瀆職犯罪案件,將是全市檢察機關今年查辦的重點。
立案查處行賄案147件
過去5年,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偵察貪污賄賂案件1383件1470人,其中大案1298件,佔立案總數的93.9%,100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17件。查辦縣處級幹部325人,廳局級幹部61人。通過辦案,爲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4億元。廣東省交通廳原副廳長李向雷,廣東省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原黨組書記李軍,廣州市賽馬娛樂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黃啓桓,廣州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原局長丁振武,廣州市地鐵總公司原總經理陳清泉等一批嚴重腐敗分子被依法追究。
檢察機關還把鋒芒對準行賄犯罪,5年共立案查處行賄犯罪案件147件,比前5年上升90.9%。共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等犯罪案件113件,查辦發生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務犯罪案件679件,深挖了包括廣東省郵電管理局原顧問劉釗挪用公款3300萬元案、廣東省華信證券公司某營業部原經理溫麗珍等挪用公款3.6億元案、澳門羊城(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羅鴻等6人受賄港幣1012萬元、人民幣224萬元案等在內的一批企業“蛀蟲”。
近2000人被免予逮捕或起訴
陳武說,過去5年,檢察機關還加強訴訟監督,促進公正司法,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72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47件,公安機關已立案45件。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的案件,不符合逮捕條件和起訴條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1579人,不起訴415人。對認爲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72件,法院改判8件。把監督程序違法與查辦司法領域腐敗案件有機結合起來,注意發現和查辦執法不公的背後的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共立案偵查涉嫌此類犯罪的司法人員152人。
今年重點查辦4類案件
陳武說,今年將繼續把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犯罪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重點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犯罪案件和羣衆反映強烈的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後臺和“保護傘”的案件,國有企業人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中的瀆職犯罪案件。
今年將繼續強化監督職責,增強監督實效。在刑事立案監督中,重點監督對嚴重刑事犯罪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該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的問題。在偵查活動監督中,重點監督違反法定程序,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問題,堅決排除通過刑訊逼供等以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在刑罰執行活動和監管活動監督中,重點監督超期羈押和不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問題。在審判活動監督中,重點加強對徇私枉法造成重罪輕判、有罪判無罪案件的監督,加強對錯誤民事行政裁判的抗訴工作。堅決查辦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訊逼供等犯罪案件,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法院:5年拘留8234名“老賴”
審結案件近60萬件
執行是法院工作的一個難點,也是近年來人們關注的熱點。昨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樹堅在向正在召開的廣州市第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表示,在全省率先對賴債者進行公告曝光的措施對賴債者起到較強的震懾作用,有助於解決執行難問題。過去5年全市法院共強制執行案件有76597件,罰款140.70萬元,拘留賴債者8234人。
吳樹堅在報告中說,過去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608890件,審結593745件,分別比前5年增長241.81%和252.18%,結案數佔全省的1/5強。
查處63名違法違紀人員
吳樹堅說,過去5年在對各類刑事犯罪進行嚴厲打擊的同時,也加大了對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5年共審結此類一審案件994件,判處1118人。其中,有陳同慶、邵汝材、陳清泉等廳(局)級幹部39人,縣(處)級幹部90人,有力推進了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
吳樹堅說,各級法院發揮行政審判職能,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5年來共審結一審行政案件12533件,比前5年增長了11.13倍。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5年共審結104件,其中決定由國家機關賠償的18件,賠償金額39.13萬元,增強了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嚴格執法意識。
吳樹堅還提到,過去5年還加強了紀檢監察工作,嚴肅查處幹警違法違紀案件,全市法院共查處63名違法違紀人員,對49人作了處理。
吳樹堅表示,今後還將進一步完善法官懲戒制度,強化紀檢監察工作,堅決查處枉法裁判和違反審判紀律的問題。
審結破產案標的逾38億元
依法高效審理涉及經濟發展全局的重點案件,促進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是廣州法院過去5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吳樹堅說,5年來共審結破產案75件,訴訟標的高達38.09億元。
吳樹堅說,通過抓好涉及國有企業改革案件的審理工作,法院規範了企業改制行爲和破產程序,促使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市中院承擔了廣東國投系列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兩宗破產案的審判任務後,在沒有先例可循的情況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並率先結案,共4.5億元債權獲得受償。及時審理了廣州京安雲豹汽車有限公司破產案,爲風神汽車投資項目按期啓動提供了法律保障。
爲3757名被告指定免費律師
吳樹堅還說,爲切實解決困難羣衆“打官司難”的問題,2000年以來,全市法院決定緩、減、免交訴訟費的案件共18628件,金額達3476.98萬元,其中減、免262.79萬元。
針對勞動糾紛日益增多,羣體訴訟逐年增加的特點,全市法院還注重保護下崗職工、外來工和其他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勞動者追討“欠薪”等案件,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及時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如天河法院迅速執結的大東園酒店拖欠員工工資系列案,爲1013名員工追回工資480萬元。據統計,全市5年共審結一審勞動糾紛案件15887件,解決訴訟標的金額1.63億元,爲3757名符合條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免費辯護律師。
廣州還建立了案件審判、執行流程管理制度,通過電腦對各類案件的辦理全程跟蹤監督,加強對超期限案件的督促催辦。
針對案多人少的實際情況,自2000年以來,在各基層法院全面推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商事案件改革,大幅提高了審判效率。去年全市各基層法院民商事法官人均結案147件,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商事案件中,當庭宣判的佔42.84%。市中院審結的二審民商事案件,改判率同比下降5.8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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