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有關部門獲悉,即將出臺的《四川省行政聽證規定》正在該省廣泛徵求公衆的意見。據介紹,這個規定的顯著特點是政府採取重大行政強制措施要聽證。
據瞭解,按該規定徵求意見稿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7種行爲(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的除外),都應當舉行聽證會。一是涉及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二是對特定組織和個人的權利和義務或者對社會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三是需要廣泛聽取意見、收集信息的;四是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罰款數額較大的行政處罰;五是採取勞動教養、強制拆除或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重大行政強制措施的;六是有5個以上法人或者50名以上自然人建議進行行政聽證的;七是上級行政機關或本行政機關認爲需要舉行聽證會的。
根據該規定徵求意見稿的要求,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或規範性文件、實施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行爲,由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或部門法制機構組織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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