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昨天召開的法院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議提出,要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紀案件查辦力度,實行嚴格查辦案件責任制,實現投訴舉報3個100%,即:對羣衆舉報投訴100%受理,有明顯線索的100%覈查,署名舉報的100%答覆。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柏峯出席會議並講話。
張柏峯在講話中指出,要狠抓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進一步規範和嚴格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爲。
昨天,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向天津各級人民法院全體幹警發出了必須嚴格遵守的八項禁令,以嚴格法院紀律,改進審判作風,保證禁令落到實處。這八項禁令包括:一、嚴禁私自會見所承辦案件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接受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親屬和離退休、離職人員請託辦關係案、人情案;二、嚴禁爲所承辦案件的當事人推薦、介紹律師、代理人(法律有規定的除外),或者爲律師及其他人員介紹代理案件,更不得從中謀利;三、嚴禁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財物,或者讓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報銷應由自己支付的費用;四、嚴禁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五、嚴禁向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借錢物和交通工具供個人使用,或者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給予的其他好處;六、嚴禁泄露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內容或者其他審判祕密;七、嚴禁動用警備車輛辦私事、使用查封車輛和酒後開庭、酒後駕駛車輛及工作時間飲酒;八、嚴禁合議庭成員、獨任法官、書記員、司法警察及其他相關人員在庭審中使用移動電話、傳呼機等通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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