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劉某曾因詐騙罪、盜竊罪、招搖撞騙罪被多次判刑。1997年10月,他因冒充軍人被勞教兩年,保外就醫期間,他在小海地的馬路上認識了婦女王某。於是,他冒充自己是在總參謀部幹隱蔽工作的軍人,騙取王某的信任。半年後,劉某搬到王某的家中,二人開始同居至案發。期間,劉某身着軍服,佩戴軍官帽徽、肩章,冒充解放軍總參謀部上校、大校、少將等高級軍官,用僞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等國家機關的公文、印章、軍官證及革命傷殘軍人證,用電腦拼制、合成與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合影維持騙局長達6年。去年11月,他還以同樣方法勾引、欺騙婦女徐某某。後經被害人報案,劉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昨日下午,河西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將於近日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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