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8日),廣東省衛生系統紀檢監察暨糾風工作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討論了即將出臺的《關於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收受“紅包”回扣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
收“紅包”回扣將受嚴處
省衛生廳廳長黃慶道說,對收受患者“紅包”和在藥品、醫療器械、一次性衛生材料和檢驗試劑購銷中收受回扣的單位和個人,不管是什麼單位、什麼人,都要依法依規予以查處,決不能姑息遷就。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要依法暫停其執業活動,直至吊銷執行證書,使個別“害羣之馬”在行業內沒有立足之地。對疏於管理、甚至放任不管,不正之風盛行的醫療衛生單位,要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教育,並追究領導的責任。
兩年爲患者減負50多億元
省衛生廳副廳長張壽生在會上透露,近年來省衛生廳着力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出臺多種改革措施,遏制醫藥費用的過快增長。據統計,從1999年至今,全省累計爲患者減輕看病負擔50多億元。
從1999年開始,廣東省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實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措施,並每年進行檢查考覈,促進醫療機構合理檢查和用藥。
按控制上限計算,減輕羣衆醫藥費用39.4億元。
從2000年開始,廣東省推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醫藥費用一日一清單、價格公示等措施。2001年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全面推行藥品集中招標。兩年來,共招標採購藥品90多億元,累計減輕患者藥品費用支出12.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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