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城管隊員不能刁難、粗暴對待管理相對人,否則將被追究責任,後果嚴重的,其直接領導將受到紀律處分。4月1日起,市城管執法局將開始實施《執法人員“八不準”規定》。
北京市城管執法局介紹,城管隊員在日常工作和執法過程中,必須嚴格做到“八不準”,即不準工作時間脫崗,不準非公務着制服出入經營性娛樂場所,不準酒後駕駛機動車和酒後執法,不準刁難、粗暴對待管理相對人,不準索要收受管理相對人及其家屬的財物,不準參與賭博活動,不準庇護違法行爲,不準私吞罰沒錢物。
違反上述規定的城管隊員,將被處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被辭退或開除。同時,還要追究所在單位責任。如果發現一起違規行爲,城管部門將按照內部考覈辦法扣除所在大隊當季度獎金。因隊員違規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領導將予以紀律處分。對違反上述規定行爲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從嚴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責任。對違規隊員及其主管領導予以紀律處分的實施,由各級監察部門監督。此項規定將於4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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