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8個月大的貌仔本月17日因感冒咳嗽被父母帶到荔灣區骨傷科醫院河沙門診部打點滴,沒想到輸液3個半小時後孩子小腿呈青紫色,腫得比大腿還粗,後院方當即將小孩送往總院救治。貌仔的父親認為醫院應對此負責。而醫院負責人則表示,輸液時將靜脈打穿,臨床上並不少見,醫院已按常規處理,只是失誤而非主觀犯錯。
輸液三個半小時後小腿腫得粗過大腿
據李某介紹,3月17日下午1點多,他因為8個月大的兒子貌仔咳嗽感冒便和妻子帶著他來到荔灣區骨傷科醫院河沙門診部就診。輸完第一瓶液後,李某怕兒子太小不懂事雙手伸到頭上碰到輸液管,李某便要求護士換一個地方紮針給兒子輸第二瓶液。為防止孩子亂動,護士先用硬紙板和膠布將貌仔的腳捆紮固定後纔在貌仔腳上紮針,但針紮進去後貌仔就哭個不停,而且輸液速度特別慢,中間李某多次要求護士查看但均獲回答沒有問題。最後,見孩子哭個不停,他便提出中止輸液。李某稱,『當時孩子的小腿腫得比大腿還粗,醫生也緊張了,自己出錢打的將孩子抱到荔灣骨傷科醫院,直奔院長辦公室。後來孩子的腿連涂了四天硫酸鎂纔消腫』。
李某認為,一開始護士就沒將輸液針頭紮進了孩子靜脈,而是紮進了肌肉,以致藥液滴不下去,孩子一直哭鬧不止,3個半小時後孩子的小腿發生青腫,這當算醫療事故,醫院應當賠款。李某說『孩子太小,一條腿腫成那樣,我真擔心會對以後的生長發育造成什麼不良影響』。
醫院:屬醫療失誤不是主觀犯錯
為此,記者采訪了荔灣區骨傷科醫院的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當時護士已經為患兒做了個一般固定,但由於不會像骨折那樣做絕對固定,而且小孩的血管細,血管壁薄,加上當時身體不舒服情緒很煩燥,因此小孩自己動作,或者家長抱法不正確都有可能使靜脈被打穿,導致漏液,這屬於醫療上的一個失誤,不是主觀犯錯。患兒發生
專家:嬰兒輸液醫院應注意監護
就輸液漏液這一問題,記者采訪了業內專家。專家表示,在臨床上輸液發生漏液確實會常發生,一般來說,醫院應當考慮到患兒小,不會講話,發生藥物反應或者病情發展時不可能說出來,如果哭鬧不止醫院應提高警惕。該專家指出,如果化療藥物發生漏液是會有生命危險的,但一般藥液如果不是太多被肌肉吸收,不會有什麼大問題;如果太多,加上藥物刺激性大的話則有可能造成局部組織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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