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近日又取消了26項行政審批項目。
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31日介紹,這次取消的26項行政審批項目是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作出的。今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停止執行了25項行政審批項目。今後,人民銀行將繼續按照國務院的要求,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公開、公平、高效的原則,逐步清理有關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完善管理,改進服務,提高效率。
中國人民銀行這次停止執行的26項行政審批項目分別是:經營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幣審批、人民幣僞鈔鑑別儀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黃金收購許可、黃金製品生產、加工、批發業務審批、黃金供應審批、黃金製品零售業務覈准、白銀進口(境)審批、貸款證發放覈准、貸款證變更覈准、貸款卡變更覈准、貸款證解停覈准、貸款卡解停覈准、銀行匯票業務准入與退出審批、外資金融機構代表處展期審批、政策性銀行支行副行長任職資格備案、股份制商業銀行支行副行長任職資格備案、從事金融審計業務會計師事務所資格審查、商業銀行票據承兌類中間業務審批、商業銀行開出信用證類中間業務審批、商業銀行擔保類中間業務(包括備用信用證業務)審批、商業銀行貸款承諾類中間業務審批、商業銀行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務類中間業務備案、商業銀行代理資金清算類中間業務備案、商業銀行代理其他銀行銀行卡的收單業務(包括代理外卡業務)類中間業務備案、銀行外匯業務非主管人員從業資格認證、非國有商業性銀行罰款代收機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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