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去年4月15日的國航北京至釜山航班撞山墜機事件中失去女兒的廉先生將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達138萬元。目前,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廉先生起訴稱,他的女兒在去年的空難中遇難。事故發生後,他多次主動跟國航談理賠,但對方以種種藉口不理賠。女兒的死給家人帶來極大的精神傷害,他的妻子原來身體就有病,現病情更加嚴重。廉先生請求法院依據被告所承諾的該次空難適用《華沙公約》賠償,要求被告給付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共計138萬元。
昨天,記者電話採訪了遠在撫順的廉先生。他說,自己的女兒嫁給了韓國人,女兒是在探親途中遇難的。廉先生說,他曾於今年2月份趕到北京解決此事,但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
記者隨後採訪了國航善後辦公室的於女士,她顯然很熟悉廉先生的情況。她表示國航已經得知此事,願意履行法律的程序。於女士說,國航對善後處理始終持積極的態度,目前,98%的遇難者家屬都已拿到了比較滿意的賠償金。兩起尚未解決的賠償事宜均屬於涉外婚姻。於女士說,廉先生的女婿已在韓國提起訴訟,國航需等待韓國的訴訟有了結果後,才能給予廉先生進一步的解決。國航曾一再向廉先生解釋此事,希望他能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