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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的男工王某凌晨上班時發覺肚子不舒服,正蹲在廁所裏解決問題時,中年女上司餘某查崗發現王某上廁所時間過長,於是衝進廁所查看。自己如廁的“實況”被女上司王某看見,王某認爲餘某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於是把女上司餘某告上法庭,索賠精神損失費5萬元。廣州市開發區法院近日審結了這起離奇的名譽侵權官司。
原告:女上司侵犯隱私權
26歲的王某是江西人,在廣州市開發區一家食品添加劑廠做工。王某訴稱,2002年10月18日凌晨5時10分左右,他在上班時因肚子不舒服上廁所解手時,女值班人員餘某一聲不吭地衝了進來,當時他正蹲在廁所裏與餘某打了個正照面,當時有工友羅某在場。
事情發生後,王某認爲,餘某作爲一個女性,明知他在上廁所,還要進入廁所查看,給他的人格造成嚴重侮辱,侵害了他的隱私權,給他工作生活和精神造成了很大壓力和傷害。且事後,女上司也沒有向他表示任何歉意,因此請求法院判令餘某賠償他精神損失費5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用。但王某沒有向法庭提供餘某的行爲造成其精神損害的後果和相關證據。
被告:當時沒有進男廁所
在廠裏任職綜合辦主任的餘某敘述的事情經過與王某略有出入:當天她在總值班例行安全巡崗時,發現王某不在操作崗位上,即行尋找後,經向與原告一同當班的工人羅某詢問,得知王某因肚子不舒服上廁所去了。又等了十多分鐘仍不見王某,她認爲王某上廁所時間過長,擔心王某發生意外,從維護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的角度考慮,就叫羅某與她一同到廁所去查看。她先在廁所外喊叫了一聲,王某聲音不清地回答了一句,她就讓羅某進去,看看王某有什麼不妥,羅某出來後說一切正常。餘某否認曾進去過男廁所,她認爲沒有對王某造成過什麼損害,她也不同意王某的訴訟請求。
證人羅某出庭證實,餘某和羅某去廁所找王某時,餘某走在前面,羅某跟在餘某後面走進男廁所後,當時看到王某正蹲在廁所解手,餘某遂與羅某退出。
法院:女上司有錯但不構成侵權
開發區法院審理後認爲,餘某值班時發現王某不在崗位,得知王某上廁所後,因感覺時間過久,就帶同時當班的工人進入男廁所查證王某上廁所是否屬實,與正在使用廁所的王某相遇,且事後未向原告賠禮道歉,是釀成本案糾紛的主要原因。王某要求餘某賠償其精神損失5萬元,根據相關法律“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的規定,原告所提出的精神損害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予以證明,無證據表明因被告的行爲致使原告精神損害,更不存在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故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其精神損失費5萬元的請求不予支持。
餘某身爲女性,執意進入男廁所查找當班員工,在客觀上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利益。在有同時當班的男員工在場的情況下,即便被告擔心原告在廁所發生意外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也不足以成爲被告進入男廁所查看原告的正當理由。被告辯稱其未進入男廁所及進入男廁所之前叫了王某沒有事實依據,且在答辯和舉證中自相矛盾,法院不予認定。被告的行爲未給原告造成嚴重後果,原告當庭明確表示不要被告向其賠禮道歉,視爲原告放棄被告向其賠禮道歉的權利。
於是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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