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於某是天津靜海縣農民,與楊某是親戚。去年10月26日晚6時許,於某來到住在靜海縣西翟莊鎮楊小莊村的楊某家,向楊某借錢。礙於情面,家境並不富裕的楊某給了於某1000元。不料,於某在第二天晚7點,再次來到楊某家借錢。楊某覺得手頭不寬裕,沒有同意。不料,此舉招致於某的不滿,二人隨後發生口角,進而廝打起來。於某惱羞成怒,用磚頭和花瓶向楊的頭部、面部、臂部猛砸數下,致楊某因顱腦損傷死亡。昨日,經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於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