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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前不久,在天津開發區註冊的韓國某醫藥企業的金先生,到地稅開發區分局開具了公司在津投資經營的“涉稅證明”,憑着這個證明與美國某公司簽訂了一筆商務合同。天津地稅機關實施的“涉稅證明”制度,正在被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採用。證明納稅誠信度,提高納稅透明度,已被廣大納稅人所關注。
據介紹,“涉稅證明”由納稅人稅務登記地稅分局提供,其中包括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納稅情況等內容。由於通過“涉稅證明”可以評估企業經營、個人收入、資信程度,因此在國際上稱之爲“信譽條碼”。這一證明多被納稅人送往各國使館、國外移民局、出入境管理局、境內外金融保險機構、法院等部門,在用來作爲商務交往、出國學習考察、辦理移民和勞務、貸款消費或其他用途時,不僅能說明納稅人的納稅情況,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納稅人的誠信程度。
另據介紹,目前稅收徵管工作的難點之一,是徵納雙方的透明度都不夠,尤其是納稅人對自己的權益不甚瞭解。新頒佈實施的《稅收徵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依法完稅後有權向徵收機關索取“涉稅證明”,並以此爲依據享受諸多權利。公開辦稅,透明納稅中的“涉稅證明”制度,對加強稅收徵管,提高納稅人維權意識,無疑都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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