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北寧市法院審理了李老太太告自己兒子兒媳不承擔贍養義務的案件。讓人納悶的是,這起官司竟是被告之一——李老太太的兒子要求自己母親起訴的,原因就是,他自己也對妻子無能爲力。
據主審法官介紹,家住北寧市青堆子鎮的李老太太今年已經80多歲了,早年喪偶的李老太太把一切期望都寄託在兒子身上,而當她再不能給兒子做貢獻的時候,兒媳婦王某開始嫌棄起這個“老東西”來:她把老人攆到了院子裏一間煤棚裏住,老人的生活起居更是不聞不問。前一段時間,老人癱瘓了,自己謀生的能力也已經完全喪失,老人的兒子要帶母親看病,可又實在無法面對霸道的妻子,一天,李老太太的兒子偷偷來到母親的牀前,哭着對母親說:“您告我吧!”於是,李老太太將這不肖的兒子、媳婦告上法庭。經過審理,法院判決兩人每月給老人80元贍養費,同時,法官嚴厲訓誡了李老太太的兒媳婦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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