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政府部門管理一家屠宰場,注水的牛肉照樣流入市場;一臺建築塔機,兩個政府部門爭奪管理權,好好工作着的機器只得接二連三停機,聽兩路“神仙”吵架……最近見諸傳媒的兩則新聞,生動、形象地揭露了政府行政行爲的隨意。
目前政府權力與責任不統一的問題尚未從根本上解決,權力大、責任小的狀況,導致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責任意識的缺失和行政效能的低下。最近當山東省人民政府作出要建設“責任政府”的承諾時,承擔着監督政府之責的人大代表自發地報以如潮掌聲。這掌聲,是人民的願望與政府目標的共鳴。
政府的權力由人民授予,政府理當承擔起與這份權力對等的責任,對人民負責。從歷史的角度看,這是世界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從現實看,發展市場經濟,建設法治國家,推進民主政治,都需要一個能擔負起法律、行政與道義責任的政府。
一個高效的政府必然是負責任的政府,這是現代社會對政府運轉機制提出的最基本要求。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設政治文明。作爲政治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新一輪機構改革的大幕已經拉開。從長遠看,本輪機構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要建立一個開放、民主、法治、負責任的政府。這是比以往精簡機構單純地壓縮行政規模更爲本質的變革。
一個能負責任、敢負責任的政府,是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這是建設“責任政府”的內在壓力和動力。“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保障人民的權利,爲最廣大的人民謀取最大的利益。負責任的政府,首先要明確自身的權力所在、責任所在,劃清政府的邊界、職能。市場、社會能做的,政府不做;市場、社會做不了的,政府來管,保證政府不“失位”,不“越位”,不“錯位”,杜絕政府什麼都管、什麼都不管、什麼也管不好的現象。其次要加強政府工作責任落實和監督力度,強化政府權力與責任的統一,完善責任追究和監督制度,誰管的事情誰負責,誰出了問題追究誰的責任。
“我是有信念、有主見、敢負責的人。”面對全世界的目光,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這番擲地有聲的話語,不僅是他個人性格的表白,而且是新一屆政府致力樹立的一種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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