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後部機關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召開的業務會議,一般不再請各省(區、市)的民政廳局長參加。確需參加的會議,要報部長辦公會議批准。民政部部長李學舉8日宣佈這項新規定的同時說:“這將給廳局長們騰出更多時間抓好工作。”
據民政部新聞辦公室介紹,以往各地民政廳局長要參加部裏有關司局召開的不少工作會議,雖然對於全面掌握會議精神有促進作用,但過多的會議也牽扯了很多時間和精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財政上的支出。今年,民政部提出要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從工作作風抓起,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努力提高辦事效率。
“要嚴格控制文件和會議,切實轉變單純靠文件、靠會議推動工作的做法,解決‘文山會海’問題。”李學舉說,要下決心精簡會議和文件,能不發的文件堅決不發,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開的會議堅決合開,能採用視頻會議方式的一定不要把人叫來。
李學舉還要求部機關幹部,一律不得參加公款宴請,尤其是地方上由於行政審批、資金申請、評比表彰等工作而舉行的宴請。
李學舉對地方上的同志強調:“請大家相信,你們的要求和困難,只要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來與不來,我們一定會秉公辦理!”同時,他言語切切:“大家一定不要再爲這些事情‘跑部進京’,浪費精力和金錢,希望各地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