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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週刊》因刊登女星裸照而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定爲第三類淫褻物品,8日申請進行復核聆訊失敗,昨晨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隨即採取拘捕行動,在《三週刊》位於北角的辦公室內,以涉嫌發佈第三類淫褻物品罪名拘捕三名高層扣查。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被捕的三名男子,年齡由三十三至四十六歲,爲《三週刊》高層,經帶署調查後,暫保釋外出,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據悉,《三週刊》繼《東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之後,在第一六○期中在一篇共七頁的報道內,竟把同一張女星裸照刊登九次,其後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定該第一六○期爲第三類淫褻物品。
其後《三週刊》要求上訴,至前日被判複覈聆訊失敗。代表影視處的高級行政主任伍慈賜前日表示,《三週刊》及《東周刊》刊登裸照的文件現已轉交律政司,等候意見決定進行刑事或傳票起訴,他又稱有關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爲入獄三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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