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應對水資源短缺的嚴峻局面,加強節水意識,山東省物價局、計委、建設廳等六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加快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大幅度提高水價,建立以節水爲核心的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
水價改革的目標是:2003年底以前,按照保本原則,重點理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城市供水企業制水、輸配水環節水價和污水處理費。在統籌考慮上述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調整城市供水綜合水價(即最終結算價格),全省平均每立方米提高到2.8元。
2005年年底前,重點運用價格槓桿建立節水機制。在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調整城市供水綜合水價,全省平均每立方米提高到4元。各類用水的比價由各市根據本地情況確定。 各地均應編制科學合理的各類用水基本定額,實行用水定額管理,超基本用水量按綜合水價的3倍收取水費。水資源緊缺的城市,可以實行季節性水價,以緩解城市供水的季節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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