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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中午,湖南省衡南縣鑫泉賓館餐廳,食客滿座,熱鬧非凡。記者發現,該縣有兩個會議在此用餐,數了數,大約有200多人在此就餐。
而該賓館附近的一家餐廳生意卻清淡許多,餐廳經理和一些員工氣憤地對記者說:“這是不正當競爭!”
原來,該縣曾下了一個紅頭文件,給每個單位分攤了在鑫泉賓館餐廳的公款消費指標。
記者在衡南縣政府辦看到了這份引來紛紛議論的“紅頭文件”。
去年12月21日,衡南縣縣委辦、縣政府辦下發了《關於加大支持力度切實辦好鑫泉賓館的通知》。通知說,由於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響,鑫泉賓館作爲衡南縣惟一的接待“窗口”,面臨許多實際困難。爲了建設好這一接待賓館,節約公用消費支出,縣委、縣政府決定採取必要的行政輔助措施,幫助鑫泉賓館走出困境,促其正常運轉。
該《通知》要求強化部門支持,各級各單位“要切實落實好縣十三屆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的有關精神,共同辦好鑫泉賓館”。一是凡由縣財政撥付經費召開的會議需要就餐、住宿的一律安排在鑫泉賓館;凡以縣“兩辦”名義召開的會議和部門召開的全縣性會議,需要安排就餐、住宿的,原則上定在鑫泉賓館;全縣財政撥款單位,除會議外每年按招待費總額的40%確定在鑫泉賓館的消費基數,由縣財政局按季代扣代付到鑫泉賓館;縣垂直管理單位的接待費,也應確定在鑫泉賓館的消費基數並落實到位;縣自費事業單位,按照不少於全年招待費30%的標準確定基數,由政府辦、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組成審計組督促落實。
文件後面還附了一個《各鄉鎮、縣直機關各單位到鑫泉賓館餐飲部消費任務分配表》,表上一一列明瞭109個單位的消費金額,最少的如縣殘聯等單位爲2000元,最多的如糧食局、教育局、勞動保障局等單位則高達5萬元,而消費總金額高達170萬元。文件後面還特別註明:上述年度消費金額按季度分攤落實,如季度內未完成消費任務的單位,按第十三屆三十四次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由監察、財政、審計組成的專項審計組進行審計。
這個文件自今年1月1日實施後,當時表面上並沒有掀起驚濤駭浪,一些單位領導即使不滿,也敢怒不敢言。有一個部門自己設有招待所,但也分了一年3萬元的消費定額。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幹部對記者說:“我們有自己的餐廳,何必到外面去消費呢?但沒辦法,不去吃就要扣款,這純粹是腐敗。”
今年1月下旬,一些沒去鑫泉賓館消費的單位相繼收到鑫泉賓館的書面通知:根據縣委辦、縣政府辦2002年73號文件精神,分配你單位2003年元月份在縣鑫泉賓館餐飲部招待消費款××元,已經縣財政局代扣到我館餐飲部。歡迎光臨,謝謝合作。
記者在衡南縣一些單位採訪時,一些幹部接待記者非常謹慎。在記者保證不透露單位和姓名的情況下,他們才勉強接受採訪。許多人認爲,這種強制性的做法不對,帶有盲目性和壟斷性。他們呼籲儘快撤銷這一攤派公款吃喝任務的“紅頭文件”。
但也有人對此做法表示贊同。衡南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唐代斌說,教育局對此沒有很大的意見。因爲作爲教育局來說,開會的次數比較多,只要價格合理,到哪個地方吃飯都一樣。此外,鑫泉賓館目前有困難,從縣委、縣政府的角度考慮,支持一下也是可以的。
衡南縣殘聯也在一份材料中“說明”該會每年實際開支的會議費爲6000元左右,分配的2000元消費指標並未超過其實際承受能力,從倡導節約、扶持企業發展的角度表示“能夠理解”。這份材料還說,經單位財務查實,到目前爲止,今年該會未到鑫泉賓館消費一分錢,但財政也未扣該會一分錢款。
在今年3月初衡南縣“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提交提案,認爲這種做法違背了反腐倡廉的宗旨,助長公款吃喝之風,要求廢止該“紅頭文件”。
4月9日下午,衡南縣政府辦公室主任黃日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了當時出臺這個文件的初衷:衡南縣沒有縣城,縣直機關單位除極個別外大多坐落在衡陽市城區。該做法是爲防止各單位利用地域上的方便到市區檔次較高的賓館進行消費,規範部門消費行爲,同時扶持鑫泉賓館這一特困企業,維護社會穩定。
他認爲,鑫泉賓館餐飲部的消費水準不高,到此就餐,不存在增加單位消費開支的現象。一般情況下由於是“陽光消費”,有利於接受全縣人民監督,有利於壓縮會議開支,有利於遏制腐敗行爲的發生。
對於社會上風傳鑫泉賓館是由縣政府辦一些幹部籌資經營,爾後按股分紅,有腐敗之嫌的說法,他解釋說,鑫泉賓館是原該縣政府招待所改造的,但至今不是星級賓館。該賓館有資產1900多萬元,而負債就達1800多萬元,社會歷史包袱沉重,有職工150多人。從1999年開始,餐飲部由社會上的人承包。從去年5月開始,因虧損嚴重關門3個月。關門期間向社會招租,但沒有人承租。在這種情況下,原縣政府辦主任動員幹部集資,一些幹部出於無奈參與集資,餐飲部才啓動起來。
記者問:一共集資多少?當時是否許諾說有高利息或分紅?黃主任說,當時他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近一兩個月才擔任主任,具體情況不很清楚。縣政府辦也有沒參與集資的,參與集資的至少每人交了5000元以上。至於分紅,至少迄今爲止沒有拿過利息或分紅。
黃主任向記者強調說,這個紅頭文件對各單位下達的消費基數,是指導性的,而非強制性,不是攤派。縣級財政只是就其消費基數進行賬上扣數,最終以其實際消費額結賬,並不存在強制扣錢、強迫消費行爲。迄今爲止,財政局也沒有扣過哪個單位、部門一分錢。分配的這些消費額是必要的會議費、招待費,一年的公款消費額遠遠大於這個數字。此外,這個文件實際上沒有執行。
他告訴記者,4月7日,縣委辦、縣政府辦已發文撤銷這一“紅頭文件”。
記者看到,新的《通知》中這樣說明撤銷原文件的原因:由於文字表達和數字分配欠妥,且在實際操作中出現了較大偏差。
新的《通知》說,鑫泉賓館的根本出路在於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實行改制,各單位要厲行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嚴禁到市內外高檔場所公款消費,嚴禁鋪張浪費。對必不可少的接待,要倡導到縣鑫泉賓館消費。
原來,4月7日,湖南一家報紙報道了此事,報道引起了該縣縣委書記李薦國的高度重視,表示“接受輿論監督,聞過則喜;深刻反思,總結教訓;全面整改,舉一反三”。告誡縣政府辦和賓館的全體幹部職工“對此事不能有委屈,不能有怨氣,不能發牢騷,不得打聽是什麼人寫的稿,更不得對舉報人有絲毫的打擊報復行爲。否則,從嚴處理”。並責令政府辦退出鑫泉賓館餐飲部經營管理,並就此事寫出深刻檢查,同時,照本返回政府辦黨組原墊付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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